老师您好!
我在2011年3月辞职,有解聘通知书!
在家专心复习事业单位和 ,现得知红河州事业单位进入面试,请问资格审查时我需要提供些什么材料?
还有我的档案还在外省,需要现在就转回来么?
回复: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填写了工作单位但辞职了的提供辞职证明)。2011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先由毕业院校出具毕业时间、专业名称等相关证明,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但录用审批时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资格复审必须是考生本人到现场,除审核考生相关证件外,还须审核考生本人是否与报名系统中的照片一致。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报考州属事业单位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专业素质考试通知;报考市县事业单位的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专业素质考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