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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少数民族预科新生入学须知
(请考生及家长认真阅读)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广西各高校招收的预科生统一集中到广西民族大学就读一年。为保证新生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2015年9月19日到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报到(南宁市鹏飞路北段1号)。报到当天,学校在火车站、埌东客运站、江南客运站、安吉客运站、金桥客运站、西乡塘客运站均设有新生接待站,可乘坐学校新生接待专车来校报到。自行坐车到校者,可在火车站乘K1专线、804路车至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站下车;西乡塘客运站乘58、804、805、K1专线到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下车;琅东客运站乘76路车,江南客运站乘55路车,安吉客运站乘54路车,金桥客运站乘66路车,到大学路相思湖西路口下车后转乘K1专线、58路车、804、805路车到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下车。
二、新生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审核)、高考准考证、户口迁移证(也可以不迁移)、中学档案(持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或当地档案管理单位索取,档案袋须密封并加盖密封章)、一寸白底大头相14张(身份证规格的彩色相片),是党员或团员的,须带县(市)以上党、团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和有关材料(党员介绍信应写明“党组织关系由广西高校工委组织部接转到广西民族大学组织部”)。
注:1.户口迁移证及党、团组织介绍信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上的姓名一致。2.已丢失身份证的新生,请务必在当地公安机关开具遗失证明。3.如因电脑录入原因,造成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与考生实际姓名有误,考生不得擅自涂改;须出具所在中学和县(市)招生办的证明以及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报我校招生办,核实无误后,方可注册。
三、户口迁移
(一)户口迁移以自愿为原则。若选择户口迁移,各高校录取的预科新生就读预科一年期间,户口统一迁移到广西民族大学。属南宁市辖区户口的新生,不办户口迁移。
(二)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必须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新生户口迁入学校后,纳入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由保卫处代行管理,除中途退学、转学外,学生需凭公安机关的户口准迁证或毕业后才可将户口迁出学校。
(三)为确保户口迁移证的信息准确无误,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统一为:广西南宁市广西民族大学或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所属派出所: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派出所。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不能是曾用名,“公民身份证编号”必须与新生高考填报的身份证号码及手持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3.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栏不能留空或只填“省(或区)”,要具体到“省(或区)市(或县)”。
4.户口迁移证上要盖有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5.户口迁移证上的重要项目用手工改动的,必须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及承办民警章。私自涂改将不能入户。
6.请把本人的身高、血型和身份证有效期限用铅笔填写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的空白处。
(三)为确保户口迁移证的信息准确无误,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免收学费;
普通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学费:4200元/人.学年。
(二)住宿费:每学年预收900元,入学后按不同住宿条件及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三)代收费
1.预收教材费500元;
2.新生体检费60元;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愿参加原则,个人缴费每年120元(最终按社保局的文件为准,多还少补)。 学生在校期间不享受公费医疗,未参保的学生,在校期间因疾病所产生的门诊费及医药费(含住院)均自理。
(四)商业保险费
学生在校期间不享受公费医疗,学生除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仍可自愿参加学生综合平安商业保险,投保额为每年80 元,报到时由保险公司现场办理。
五、缴费办法
(一)缴费方式: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新生体检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新生直接到银行缴费,其他费用到校报到后现金缴付。
为方便新生缴纳学杂费,保证新生的资金安全,我校委托农业银行在广西区内各营业网点开设代收学杂费业务,由银行将新生所交学杂费直接划入我校账户。具体操作办法:
1.预科新生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广西区内当地的农业银行营业网点缴费,缴费时,新生需填一张代收学杂费凭证,并报上考生号和广西民族大学在农行的缴费代码:“019655”,然后将应交学杂费缴存银行,即可完成缴费。缴费完毕,新生必须向柜台营业员索取一联加盖银行收讫章的交费回执单,并妥善保管,开学注册时凭交费回执单办理注册。
代收学杂费凭证中须填写如下内容:①学校代码栏填写:019655;②学号栏填写:考生号(14位);③金额栏填写:通过银行缴费金额;④交费人姓名栏填写:新生姓名
2.通过银行缴费金额
少数民族预科生=住宿费900元 + 预收教材费500元 +体检费6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120元;
普通民族预科生=学费4200元 + 住宿费900元 + 预收教材费500元 +体检费6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120元。
3. 收费票据在新生入学后由学院发放给学生个人。
特别提示:为方便新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请新生尽量在报到前到银行缴存学杂费。
(二)缴费时间:请新生于8月20日至9月17日到农业银行办理缴费手续。
六、学生资助
(一)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到校后持加盖有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的《广西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见附件),经学校审核确定为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可申请勤工助学岗、生活困难补贴等资助。
(二)广西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为了有效确认农村贫困户子女身份和受助资格,2015年秋季学期,农村贫困户子女凭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此表可复印)申请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后可凭《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录取通知书、《广西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作为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和给予生活困难补贴等各类学生资助受助资格的依据。
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
七、新生须按时来校办理报到手续,提前到校者学校不负责接待,凡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根据民大 [2013]289号文件规定,禁止学生在校园使用电动车、摩托车及汽车,违反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特别提醒:广大新生来校报到途中及开学之初,特别要注意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谨防上当受骗。根据往年情况新生主要遇到以下问题:
(一)财物遗失或被盗,请新生和家长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被不法分子冒充老乡、同学、老师等身份以借用电脑、银行卡、手机为由实施诈骗或抢劫,请新生和家长防范陌生人员。
被各种名目的推销困扰和欺骗,请新生和家长防范在车站、宿舍、校门外进行的电话卡、银行卡、床上用品等推销,以防个人信息泄露和购买到黑心棉,需要办理电话卡、银行卡、购买床上用品的请到正规商场、营业厅或学校爱心服务点办理。
十、本《须知》可登陆广西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浏览、下载。网址:http://zs.gxun.edu.cn/
十一、学校有关部门咨询电话
缴费:广西民族大学财务处(0771)3262075
户口:广西民族大学保卫处(0771)3260124
住宿:广西民族大学后勤处(0771)3260204
团员关系转移:广西民族大学团委(0771)3260110
预科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771-3267049(院办)、3267047(教学办)、3267042(学工办)
为让新生在来校前可找到班级和班主任,同时接收学校的通知,了解学校的情况,每一个新生都要使用手机扫描右侧的二维码或登录网址http://www.yiban.cn/下载安装易班APP,使用说明请扫描左侧的二维码。
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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