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转发2015年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通知
来源:斗门教育信息网 阅读:1032 次 日期:2015-08-04 14: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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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现将珠海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珠教研〔2015〕31号)文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就今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根据文件要求,非师范类毕业人员申报教师资格证须取得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补修考核合格证,方可参加斗门区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斗门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区教育研究中心负责。(《关于斗门区2015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见附件)。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完成“网上申报”、在我区办理的申请人,请到斗门区教育局人事股(井岸镇朝福路178号5楼)进行材料初审,经审核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报人员,可直接登录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网址:http://jszg.gdhed.edu.cn)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有关表格(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并核对申报信息,提交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补修、体格检查、学历认证等认定材料,交由相关认定机构审核。

(一)受理教师资格申请的时间和地点

1、受理教师资格申请现场确认时间: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自己网报的网页上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带齐其它申请材料于2015年9月21号上午10点-2015年9月30日下午5:30(不含周末和节假日),到相应的认定点进行现场确认。

2、受理教师资格申请现场确认地点:

(1)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由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培训部受理。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112号,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2124126。

(2)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由斗门区教育局人事股受理(斗门区人员的申报),地址:井岸镇朝福路178号,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5529700。

(二)教师资格实行属地化申请,申请人需斗门区户籍或人事档案挂靠在斗门区人才劳务市场,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斗门区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8时至9月30日17时(不含周末和节假日),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须与体检表、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四)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1、在本人网报的的网页上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斗门区人才劳务市场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8、近期大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除在编正式教师外(由学校出具在职在编证明),其他申请人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定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历鉴定要提前做,因鉴定时间较长)。

11、由斗门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进行测试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将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装入自备纸质档案袋中并将《斗门区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贴于档案袋正面,于2015年9月30日前由各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个人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三、认定收费

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10)81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体格检查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到区遵义五院进行体检。

斗门区教育局

2015年8月4日

附件1: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斗门区2015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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