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报送2015年度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淮安市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478 次 日期:2015-08-04 1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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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我区2015年度建设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拟于9月份左右召开。为了做好本年度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区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江苏省建设专业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条件(试行)》、《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职称﹝2004﹞24号)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职称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技术员资格后或从事专业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技术员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3.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延迟3年以上。

(二)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40学时。

(三)学历、资历要求

1.符合初定人员按下列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可直接初定助理级;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1年,大专毕业3年,中专毕业5年以上且任员级4年或中专毕业五年且取得民营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均可初定助理级。中专毕业1年可初定员级。

2.不符合初定人员按下列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1)申报技术员级:大、中专毕业,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可申报技术员级。

(2)申报助理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硕士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见习期满1年,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②学士学位或具备本科学历,见习期满1年,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③具备大专学历,技术员级满2年以上或取得民营助理工程师一年以上,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④中专毕业,技术员级满4年以上或取得民营助理工程师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⑤民营工程师取得一年以上,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四)公平公正

为了提高申报材料和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须在本单位内公示一周以上,公示结果要在单位核实情况栏中反映。对不具备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申报者,申报单位要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评审条件

按照《江苏省建设专业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和《江苏省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条件(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在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jshyrsrc.com)-办事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相关下载栏目下下载阅览)。

四、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登录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http://www.jshyrsrc.com)-办事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相关下载-职称推荐相关下载栏目可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材料目录》、《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等表格。

(一)符合初定人员申报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2份(表格可下载A3纸打印,但内容必须手工填写)。

2.学历证书、身份证、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二)不符合初定人员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须提供纸质一式2份,在其中每页下方,要有申报人亲笔署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2.《建设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

3.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

4.《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须提供纸质一式9份(请用A3纸打印或手填复印),其中一份须加盖单位印章。

5.经单位组织审定的任现职以来的图纸、鉴定书、专业技术工作报告或相关论文等1份(须有单位意见、本人署名)。

6.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继续教育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7.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基本情况公示结果报告1份。

8.《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提供纸质一份,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本人和单位负责人亲笔署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其他要求

1.评审材料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内容翔实齐全、手续完整。报送时,须同时携带原件与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署名并加盖印章。

2.各类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学信网注册查询打印)或有关部门的鉴定材料1份。

3.除《初定呈报表》、《申报表》、《简介表》外,所有材料均需按目录装订成册,按一人一袋整理,并按要求完整填写申报目录贴在档案袋封面上,以便于整理和保管。

五、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收取相关费用。

六、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2015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为材料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尽早布置,并做好材料报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报送时将《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及其电子文档、申报材料、评审费用一并报送。

联系电话:80859867;80859862

QQ群:126294951

联系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518号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9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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