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发放2015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通知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768 次 日期:2015-08-05 16: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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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沈阳考区的考生:

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5年8月11日-8月27日每周二、三、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发放地点

地点:沈阳市人社局考试办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原沈阳市劳动局)二楼。

公共交通换乘:221路、249路、258路、265路、280路公交车,沈阳日报社站下车,沿八纬路东走100米。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将按照单位和个人两部分发放。各医院、院校、科研院所、各大厂企、中建各局、中直各单位等将只按照单位发放。

(二)按照单位发放合格证书的各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派专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或全部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及《按照单位发放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中的单位序号到我处办理。

(三)按照个人发放合格证书的,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按照个人发放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中对应序号领取合格证书。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手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背面复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二)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的单位、考生,可按照《沈阳考区证书补领时间》(见附件4)办理证书补领手续。

(三)证书发放咨询电话:12333。

附件

1: 《合格人员名单》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模板)

4:《沈阳考区证书补领时间》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syhrss.gov.cn/viewNews.php?kid=5985&cid=138&tid=%B9%D8%D3%DA%B7%A2%B7%C52015%C4%EA%B6%C8%C8%AB%B9%FA%D6%B0%B3%C6%CD%E2%D3%EF%B5%C8%BC%B6%BF%BC%CA%D4%BA%CF%B8%F1%D6%A4%CA%E9%B5%C4%CD%A8%D6%AA

附件2-4

温馨提示:

《附件2-4》来源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8月5日。

下载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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