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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各科室: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15〕20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全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1.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和程序,按《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 的通知》(皖水人〔2006〕263号)和《关于印发<宣城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中、初级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宣水办〔2014〕230号)文件执行。申报人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
2.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公示不少于5天,并在《评审表》“公示栏”、“推荐意见”栏中对申报者材料的真实性及公示结果和德、能、勤、绩作出评价意见,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同意方可上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工程师职称报送材料内容:
县(市、区)人社局委托评审函1份,《2015年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1,Excel格式,另报电子版)1份。
(二)主卷材料一套
1.申报工程师评审材料(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3.《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各1份;
4.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份;
5.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理论测试合格证1份;
6.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任期内所有聘书)复印件各1份;
7.主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论文复印件;
8.《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1份(正反打印,附件3);
9.《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正反打印,附件4);
10.反映业务能力水平的技术工作总结1份;
11.反映个人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材料。
(三)副卷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正反打印);
2.《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10份(A4纸打印,正反面1张,不再附页);
3.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以来反映个人学术水平和专业水平的论文、论著原件;
4.学历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装成一袋);
5.《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附件5,填好后贴在申报材料盒封面上,申报材料用档案袋(盒)装成一袋(盒))1份;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评审表照片另贴)。
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务材料内容参照申报工程师职务材料要求办理。
主、副卷材料有条件的尽可能打印,主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便于评委会评审(但不宜过厚,选择主要业绩材料编印进册)。
申报材料要真实、齐全,表格填写应字迹工整、清楚、完整、真实(相关附件可在宣城水务信息网www.xcsw.gov.cn“滚动公告”栏下载)。若有弄虚作假者,按职称管理权限和程序取消其评审资格。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9月2日前报送到市水务局办公室,逾期不再补报。
联系人:项立华,电话:3022944,邮箱:xcswjbgs@126.co各县(区)教育局、九华山风景区经济社会发展处、开发区政治处,市属有关学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3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年仍按我省现行政策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
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强化岗位管理,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要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进行岗位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三、市属学校要依据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情况并对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提出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意见及拟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并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申报;凡已聘人员超过结构比例规定岗位数的学校,一律不得申报。
四、各地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申报人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工作不相符的,须提交接受本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申报人员须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符合免试条件须办理免试审批手续),具体要求按市人社局池人社秘[2011]69号文件执行。
五、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时间安排:各地各单位务于8月25日前完成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公示、审查及推荐工作,9月中下旬市教育局组织评审,破格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报送材料时间为9月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评审时间安排:各地各单位务于10月15日前完成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公示、审查及推荐工作,12月中上旬市教育局组织评审,报送材料时间为10月25日前。
(三)其他未尽事宜仍按池教人[2009]176号文件执行。
(四)报送材料包括:个人申报材料、委托评审函及简明登记表(见附件)
地点: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池州市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厦1405室)
联系电话:0566-2317841
池州市教育局
2015年8月4日
附件:池州市2015年申报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温馨提示:
《池州市2015年申报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来源于池州市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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