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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优化教师队伍的用人机制,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现就2015年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公开考核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学校、学科名额
(一)选聘高中学科名额4名
1.沙县一中1名:女生管教师1名;
2.金沙中学3名:体育2名、美术1名。
(二)选聘初中学科名额7名
城南初级中学7名: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2名、物理1名、心理健康1名。
(三)选聘小学学科名额13名
1.翠绿小学1名:语文1名;
2.金沙小学9名: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1名;
3.凤岗小学3名:语文2名、数学1名。
二、选聘范围
(一)高中:体育2名、美术1名、女生管教师1名。
1.体育2名:面向沙县二中1名、高桥初级中学1名;
2.美术1名:面向高砂中学1名;
3.女生管教师1名:面向虬二中心小学1名。
(二)初中: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2名、物理1名、心理健康1名。
1.语文2名:面向高砂中学1名、富口初级中学1名;
2.数学1名:面向沙县五中1名;
3.英语2名:面向大洛初级中学1名、富口初级中学1名;
4.物理1名:面向高砂中学1名;
5.心理健康1名:面向南霞初级中学1名。
(三)小学:语文7名、数学5名、英语1名。
1.语文7名:面向高砂中心小学1名(优先选聘参加2014年省扶贫开发重点县支教人员1名)、大洛中心小学2名、南霞中心小学1名、虬二中心小学1名、富口中心小学1名、高桥中心小学1名;
2.数学5名:面向高砂中心小学1名(优先选聘参加2014年省扶贫开发重点县支教人员1名),大洛中心小学1名、南霞中心小学1名、富口中心小学2名;
3.英语1名:高桥初级中学1名。
三、考核选聘对象和条件
现在编在岗、学科富余、超编严重的农村学校教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能参加申请选聘。
(一)师德表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未出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行为和我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一票否决”20种情形。
(二)学历要求:申请选聘高中教师岗位学历必须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初中教师岗位学历必须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申请选聘小学岗位学历必须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
四、选聘办法
(一)为提升城南初级中学教育教学质量,继续给予城南初级中学师资政策的扶持,从农村学校考核选聘到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在具备选聘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选聘教师,优先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如果同一学科奖项获得相同者,依次以学历高、专业技术职务高者优先。
1.市、县教师技能大赛获奖者,市、县晒课获奖者;
2.市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3.研究生毕业(含在职研究生函授)。
(二)从农村学校考核选聘到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在符合选聘条件的前提下实行“量化计分评比”的办法。计分标准:
1.农村工作年限:从本人任教当年起计算,每在农村工作满一年计1分。
2.年度考核:任教以来年度考核每获优秀等次1次计2分。
3.学历(学位):每提高一个学历(学位)层次计1分。小学:专科1分、本科2分、硕士3分; 初中:本科1分、硕士2分。
4.班主任工作年限: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每满一年计1分。
5.表彰获奖:任教以来,获得的综合表彰奖,受过多次表彰的只计最高得分3次。获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先进)教师、优秀(先进)班主任、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国家级6分、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乡(镇)2分、校级1分。
6.教育科研:⑴任教以来,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多项多次只计最高得分3次。撰写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含论文、科研报告、论著),校级汇编每篇1分;县级汇编每篇2分;市级汇编每篇3分;省级汇编每篇4分;CN刊物每篇5分。⑵主持完成校级以上(县级以上作为核心成员的须在前三名)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多项多次只计最高得分3次。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7.赛课获奖:任教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学科赛课活动,不含课件、教案、教学录像等参赛获奖。获得多项多次表彰的只计最高得分3次。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
8.困难照顾:(1)父母、配偶、子女居住城区且有一方长期患癌症、瘫痪、脑中风后遗症、尿毒症等四类重病,需要护理照顾的计5分;(2)本人属独生子女,父母在城区居住且一方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上的计5分;(3)夫妻长期(10年及以上)两地分居或丧偶独自照顾子女的计3分。
五、选聘人员确定
(一)参加2014年省扶贫开发重点县支教人员,优先选聘学校。
(二)为提升凤岗中心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扶持凤岗中心小学的教师力量,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根据各学科拟选聘人选的年龄从小到大的排序,按凤岗中心小学、翠绿小学、金沙小学的选聘顺序来确定拟选聘人员。
(三)对因自动放弃或弄虚作假等取消考核选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再按量化得分从该校按顺序类推确定替补拟选聘人选,拟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即确定为正式选聘人员。
六、选聘程序
(一)符合参加考核选聘条件的人员首先向任教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原始材料。学校按下达的选聘学科及人数,组织审核、量化计分;经学校审核、量化符合考核选聘条件的人员,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推荐的选聘人员,并在学校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报送材料要求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若下达的选聘学科及人数出现空缺的,学校应将该学科任教的教师基本情况上报县教育局,经局务会研究后,该学科教师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任教学校)。
(二)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对各校推荐的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量化计分评选,根据各校推荐的选聘人员的得分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选聘人员,得分相同者,依次以教龄长、工龄长、专业技术职务高、年龄大者优先。拟选聘人员确定后在沙县教育公开栏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组织机构
(一)成立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人大教科文卫委、县政协社会事业委等部门组成监督小组,对考核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监督电话:5855822。
八、材料报送
各校符合考核选聘条件人员,由学校统一将《2015年沙县考核选聘农村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申请表》、《考核选聘缺科教师量化计分评比汇总表》(见附件2、3),推荐的选聘人员基本条件证件(个人家庭特殊困难的需提供困难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和计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15年8 月14 日(正常上班时间)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其中《考核选聘缺科教师量化计分评比汇总表》电子版需用U盘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九、其他要求
(一)各农村学校要认真学习选聘文件,领会精神,掌握政策和办法,熟悉程序和步骤。并通过学校专栏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让每位教师准确把握考核选聘政策,掌握考核选聘的程序、时间和办法。
(二)各农村学校必须认真审核申请考核选聘教师的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申请考核选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负主要责任。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各申请考核选聘教师不得伪造、涂改证件、材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违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核选聘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沙县教育局
2015年8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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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来源于沙县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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