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2015年专科新生入学须知
来源:广西民族大学 阅读:1771 次 日期:2015-08-10 15: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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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到时间、地点

2015年9月12日到广西民族大学东校区报到(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报到当天,学校在火车站、埌东客运站、江南客运站、安吉客运站、金桥客运站、西乡塘客运站均设有新生接待站,可乘坐学校新生接待专车来校报到。自行坐车到校者,可在火车站乘605、204、66路车或K1专线,埌东客运站乘76路车,江南客运站乘55路车,安吉客运站乘54路车,金桥客运站乘66路车,西乡塘客运站乘4路、605、55、804、805路车等,到大学路相思湖西路口或广西民族大学站下车。

二、新生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审核)、高考准考证、户口迁移证(也可以不迁移)、中学档案(持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或当地档案管理单位索取,档案袋须密封并加盖密封章)、一寸白底大头相14张(身份证规格的彩色相片),是党员或团员的,须带县(市)以上党、团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和有关材料(党员介绍信应写明“党组织关系由广西高校工委组织部接转到广西民族大学组织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须持贷款受理证明原件;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需持《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等材料(具体见第六大点)

注:1.户口迁移证及党、团组织介绍信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上的姓名一致。2.已丢失身份证的新生,请务必在当地公安机关开具遗失证明。3.如因电脑录入原因,造成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与考生实际姓名有误,考生不得擅自涂改;须出具所在中学和县(市)招生办的证明以及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报我校招生办,核实无误后,方可注册。

三、户口迁移

(一)户口迁移以自愿为原则,新生可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属南宁市辖区户口的新生,不办户口迁移。

(二)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必须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新生户口迁入学校后,纳入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由保卫处代行管理,除中途退学、转学外,学生需凭公安机关的户口准迁证或毕业后才可将户口迁出学校。

(三)为确保户口迁移证的信息准确无误,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统一为:广西南宁市广西民族大学或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所属派出所: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派出所。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不能是曾用名,“公民身份证编号”必须与新生高考填报的身份证号码及手持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3.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栏不能留空或只填“省(或区)”,要具体到“省(或区)市(或县)”。

4.户口迁移证上要盖有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5.户口迁移证上的重要项目用手工改动的,必须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及承办民警章。私自涂改将不能入户。

6.请把本人的身高、血型和身份证有效期限用铅笔填写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的空白处。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按学年制收费)

2015级专科新生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国际商务、法律事务、应用法语、应用越南语、应用泰国语、应用印尼语专业每年学费800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预收700元,入学后按不同住宿条件及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三)代收费

1.新生体检费60元。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愿参加原则,个人缴费每年120元(最终以社保局文件为准,多退少补)。学生在校期间不享受公费医疗,未参保的学生,在校期间因疾病所产生的门诊费及医药费(含住院)均自理。

3.教材费:预计约500元/年,由学生报到入校后根据需要购买;

4.军训服装费:新生军训服装费130元,由学生报到入校后根据需要购买。

(四)商业保险费

学生在校期间不享受公费医疗,学生除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仍可自愿参加学生综合平安商业保险,投保额为每年80 元,报到时由保险公司现场办理。

五、缴费办法

(一)缴费方式:学费、住宿费、体检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学生通过银行缴费(含银行柜台缴费、银行网上银行缴费),其他费用到校报到后现金缴付。

具体缴费操作方法如下:

1.广西区外的新生,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缴费

(1)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缴费:登陆中国银行网上银行(银行卡需开通网上银行),点击“民生服务”→选择“教育考试充值” →服务品种(选择“学费”) →省/直辖市(广西)→城市(广西全辖内各市)→商户名称(学费)→点击“下一步” →选择缴费院校名称“广西民族大学”,输入学号(考生号)及缴费年份,输入缴费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完成缴费。

(2)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缴费:登陆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银行卡需开通网上银行),点击“缴费支付” →点击“网上缴费” →选择“缴费信息维护” →选择分行信息“广西分行”并提交 →选择缴费类型“广西院校学费代收” →输入“学生学号(考生号)、学校编号019655、学生姓名” →点击“登记” →再次点击“网上缴费” →选择“缴费信息(代收学费)”→点击“提交”→输入缴费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完成缴费。

或到广西境内后,按照广西区内新生缴费办法进行缴费。

2.广西区内的新生,可在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缴费:

(1)银行柜台缴费

中国银行柜台缴费:新生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于9月10日前到广西区内各中国银行网点,缴费时,报上“考生号”和学校名称“广西民族大学” (中国银行缴费代码:45006013),然后将应交学杂费缴存银行(可使用中国银行卡或现金),即可完成缴费。缴费完毕,向柜台营业员索取一联加盖银行收讫章的交费回执单,并妥善保管,开学时凭回执单办理注册。

中国农业银行柜台缴费:新生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于9月10日前到当地的农业银行营业网点缴费。缴费时,新生需填一张代收学杂费凭证,并报上考生号和广西民族大学在农行的缴费代码:“019655”,然后将应交学杂费缴存银行,即可完成缴费。缴费完毕,新生必须向柜台营业员索取一联加盖银行收讫章的交费回执单,并妥善保管,开学注册时凭交费回执单办理注册。

代收学杂费凭证中必须填写有如下内容:①学校代码栏填写:019655;②学号栏填写:考生号;③金额栏填写:通过银行缴费金额;④交费人姓名栏填写:新生姓名。

广西北部湾银行柜台缴费:新生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于9月10日前到广西区内各广西北部湾银行网点,缴费时,报上“考生号”和学校名称“广西民族大学”,然后将应交学杂费缴存银行(可使用广西北部湾银行卡或现金),即可完成缴费。缴费完毕,向柜台营业员索取一联加盖银行收讫章的交费回执单,并妥善保管,开学时凭回执单办理注册。

(2)网上银行缴费:参照区外新生网上银行缴费操作方法进行缴费。

3.通过银行缴费金额:

通过银行缴费金额= 各专业学费8000元 + 住宿费700元 + 新生体检费6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120元。

4.收费票据在新生入学后由学院发放给学生个人。

特别提示:为方便新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请新生尽量在报到前通过银行缴费。

(二)缴费时间:请于8月20日至9月10日通过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部湾银行办理缴费手续。

六、学生资助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到校后,持加盖有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的《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见附件1),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员审核、学校审定后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活困难补贴等资助。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有贷款期限长、应贷尽贷的特点,学校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应及时(7月15日后)向县(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咨询相关事宜,凭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以及加盖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争取在报到前将贷款受理证明办理完毕,并在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给所在学院辅导员或班主任。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贷款回执录入。

(三)广西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为了有效确认农村贫困户子女身份和受助资格,2015年秋季学期,农村贫困户子女凭《扶贫手册》(复印件)申请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后可凭《扶贫手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作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等受助资格的依据。

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

七、新生须按时来校办理报到手续,提前到校者学校不负责接待,凡不按时报到者,须来电话请假,超过两周不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根据民大 [2013]289号文件规定,禁止学生在校园使用电动车、摩托车及汽车,违反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特别提醒:广大新生来校报到途中及开学之初,特别要注意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谨防上当受骗。根据往年情况新生主要遇到以下问题:

(一)财物遗失或被盗,请新生和家长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二)被不法分子冒充老乡、同学、老师等身份以借用电脑、银行卡、手机为由实施诈骗或抢劫,请新生和家长防范陌生人员。

(三)被各种名目的推销困扰和欺骗,请新生和家长防范在车站、宿舍、校门外进行的电话卡、银行卡、床上用品等推销,以防个人信息泄露和购买到黑心棉,需要办理电话卡、银行卡、购买床上用品的请到正规商场、营业厅或学校爱心服务点办理。

十、本《须知》及相关表格可登陆广西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浏览、下载。

网址:http://zs.gxun.edu.cn/

十一、学校有关部门咨询电话

缴费:广西民族大学财务处(0771)3262075

户口:广西民族大学保卫处(0771)3260124

住宿:广西民族大学后勤处(0771)3260204

党员关系转移:广西民族大学组织部(0771)3260102

团员关系转移:广西民族大学团委(0771)3260110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广西民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1)3265996,3264533

国际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771—3260861,3261708 。

为让新生在来校前可知道班级和班主任,同时接收学校的通知,了解学校的情况,每一个新生都要使用手机扫描右侧的二维码或登录网址http://www.yiban.cn/下载安装易班APP,使用说明请扫描左侧的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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