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下半年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试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来源: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阅读:881 次 日期:2015-08-11 1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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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绥中县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下半年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8日

上午 9 :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语)

下午 14:00-17:00 二、三级笔译实务(英语)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等文件规定: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

(二)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学校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在校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206所)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见附件1和2。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15年度下半年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请首次使用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的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具体要求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的“考生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或绥中县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3)。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审查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老考生(2014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报考二级、三级全部科目考试的新考生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二级部分科目免试的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在校研究生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五)报名时间安排

名字

四、考场设置

2015年度下半年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沈阳市)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考试费用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

(二)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4〕41号文件规定,二级笔译考务费为115元/科,三级笔译考务费为100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四)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六、答题要求

(一)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

(二)《笔译实务》科目均在答题纸上作答,应考人员可携带纸质中英、英中词典各一本。试卷袋中每份试卷配一张草稿纸,考试时与试卷一并发放,考后收回。

(三)《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均在答题纸上作答。

七、成绩管理

(一)参加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报考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九、考试大纲、教材

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宜可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68995947、68328249。

十、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6。

十一、其他

我省2015年度下半年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考试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40

各市及省直审核点咨询电话见附件3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8月3日

附件:

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206所)

2.2015年辽宁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3.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

温馨提示:

《附件3》来源于辽宁省人事考试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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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情请参考:http://www.lnrsks.com/HtmlNews/kstz/zyzczgks/2015/8/158101312291813.html

序号 院校名称
1 安徽大学
2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3 合肥工业大学
4 安徽师范大学
5 北京大学
6 北京交通大学
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 北京理工大学
9 北京科技大学
10 北京邮电大学
11 北京林业大学
12 北京师范大学
13 首都师范大学
14 北京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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