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济宁市泗水县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意见
来源: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956 次 日期:2015-08-14 1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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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按照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评审工作体制,严格评审范围

1、凡在我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务员及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外,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严格标准条件,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

2、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要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和综合评价原则,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推荐和评审的主要依据,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注重向基层、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3、认真执行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受委托承担高级评审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的办事机构(以下简称为高评委办事机构)组织业务测试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符合《济宁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济人字[2005]14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破格申报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正常申报人数的10%。

4、认真执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等职称外语政策规定。2015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的成绩,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我省使用标准执行全国通用标准。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全省当年有效外语成绩要求放宽至50分,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从事理工、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应分别提供符合要求的理工、卫生类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

5、认真执行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规定。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取得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的,应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须提供原件。如原件丢失,按隶属关系提出申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补发证书或开具证明。职称外语放宽成绩审核表当年有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等其他审核表3年内有效。

三、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7、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事业单位应一并公布岗位名称及空岗数量,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其中在专业技术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少于80%,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8、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9、事业单位要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数量,根据岗位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申报推荐。其中,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外,不再推荐评审。

10、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11、中小学教师和实行以考代评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适用原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中“关于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即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问题”的规定,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或考试。

1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13、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14、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或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或者事业单位中由管理岗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须在本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5、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其中,填报的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

16、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17、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学历、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其中,所在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18、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呈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城市无工作单位的职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19、继续推行网络化申报。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络版),申报人员可从http://sdzc.sdeic.gov.cn或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登录,进行填报。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按《关于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2004〕6号)规定办理。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参照高级要求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相关政策规定、表格样式及有关信息可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nsi.gov.cn)查询。

四、及时报送,认真组织初级专业职称评审工作

20、根据各系列、专业特点,总结往年专业评审经验,共设专业20个(见附件2)。

2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确定资格基本条件:

现岗从事的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所确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名称必须与现岗所从事的专业一致,经考核必须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符合相应专业档次的任职条件。

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为“员”级职称;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为“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为“助师”级职称

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确定资格基本条件:

所有参加评审人员必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上。

“员级”职务,中专毕业见习期一年期满;大专毕业见习期一年期满。

“助师级”职务,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四年以上;大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

22、为鼓励我县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放宽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放宽条件见附件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晋升条件申报表)。

2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经物价部门核准,每人按100元收取。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2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各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序进行。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严防滥用行政权利干预职称评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利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48号)有关规定,在职称申报推荐、呈报、评审、异议期公示等环节,严防滥用行政权利干预。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

25、建立职称评审违纪违规信息档案。对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全部纳入违纪违规信息档案,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各类违纪违规信息统一管理使用。

26、认真及时办理相关信访事项。根据《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等要求,对信访事项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由调查人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山东省职称信访举报事项调查核实情况表》及有关核实材料及时上报。

27、严肃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8、2015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总的安排是:7—9月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10月完成评审工作;12月底前完成审核、备案工作。高级材料按省市要求时间申报。2015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总的安排是:10月20日—11月15日组织申报;12月1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12月底前完成审核、备案工作。

29、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是贯彻落实全县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重要措施,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密切配合,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2015年8月4日

附件:1.申报人需报送的材料清单

2.初级评审各系列目录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晋升条件

温馨提示: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晋升条件》来源于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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