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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现有A系列人员公开招聘中山大学微电子学院行政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A系列(固定编制)人员招聘。
二、招聘岗位
微电子学院教务秘书。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操守,奉公守法,廉洁勤政。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勤政,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
(三)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较好的英文书写和口语沟通的能力,熟悉办公软件、计算机操作;有教务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四)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五)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工作职责
(一)依照学院的规划和目标,协助策划和组织本学院本科生、研究生教务工作。
(二)负责与教务处、研究生院联系和沟通,保证落实好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务与学籍管理工作;包括:课程安排与管理,选课与辅修管理,订购教材,考试、成绩、实习、毕业等教务管理,学生学籍信息管理、转专业、办理各项学业学位证明、证件等学籍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生注册、放假期间教学安排通知、学生请假申请转呈主管教学副院长及教务处审批、为各种奖学金、优良学风班等评比提供各项成绩、排名数据、结业学生补考,结业证换毕业证等工作。
(四)为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保障学院运行,微电子学院行政管理岗位均按照宽口径、有主责、互为后备的方式进行分工、管理和考核。行政管理人员除完成其主要负责的工作方面外,还将承担公共性质的管理任务,并要求熟悉至少一个其他方面的工作。
(五)服从学院领导安排,完成其他工作。
五、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请填写《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http://rsc.sysu.edu.cn/Soft/personnel/DiaoRuZhaoPin/200509/82.html下载),并附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送中山大学南校区光电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激光楼113办公室。电子版应聘材料请发至邮箱stscdh@mail.sysu.edu.cn。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报批
(七)聘任
六、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试用期满,实行双向选择。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区光电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激光楼113室
联系人:陈弟虎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4462
E-mail:stscdh@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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