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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在岗A系列人员公开招聘中山大学微电子学院行政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在岗A系列(固定编制)人员招聘。
二、招聘岗位
微电子学院科研、设备和实验室管理综合秘书。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操守,奉公守法,廉洁勤政。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勤政,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
(三)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较好的英文书写和口语沟通的能力,熟悉办公软件、计算机操作;有科研、设备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四)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五)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工作职责
(一)依照学院的规划和目标,协助学院相关负责人策划、组织和实施学院科学研究事务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
(二)负责与科研院、各科研机构联系和沟通。保证科研项目和奖项申报信息的及时传达、申报资料及时收集、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收集、归类和存档工作。
(三)负责与设备处、房地产管理处联系和沟通。协助学院相关负责人做好实验室环境建设和仪器设备的论证、购置及固定资产管理。
(四)协助学院领导做好消防、安全和网络等管理工作。
(五)服从学院领导安排,完成其他工作。
(六)为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保障学院运行,微电子学院行政管理岗位均按照宽口径、有主责、互为后备的方式进行分工、管理和考核。行政管理人员除完成其主要负责的工作方面外,还将承担公共性质的管理任务,并要求熟悉至少一个其他方面的工作。
五、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请填写《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http://rsc.sysu.edu.cn/Soft/personnel/DiaoRuZhaoPin/200509/82.html下载),并附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送中山大学南校区光电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激光楼113办公室。电子版应聘材料请发至邮箱shejc@mail.sysu.edu.cn。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28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报批
(七)聘任
六、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试用期满,实行双向选择。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区光电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激光楼113室
联系人:佘峻聪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3295
E-mail:shejc@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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