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磐安县2015年中高级教师职称专业知识考试考生须知
来源:磐安县教育信息网 阅读:707 次 日期:2015-08-17 09: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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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在考前15分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考桌左上角。迟到超过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不到60分钟不得交卷离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除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一律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参加考试。

三、考生答题前必须在试卷规定的地方正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和考生座位号、准考证号。

四、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五、考生答题一律使用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题时字迹要清楚、工整。在试卷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在草稿纸上答题无效。禁止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六、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喧哗吵闹,不准夹带、传递资料,不准偷看、抄袭、有意让他人抄袭、换卷或代考。

七、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整理后反放在书桌上。严禁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

九、考试作弊者,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磐安县教育局

2015年8月1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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