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5年招聘公益性岗位辅警人员公告
来源:保山就业网 阅读:1755 次 日期:2015-08-17 12: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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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

招聘公益性岗位辅警人员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服务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戒治质量,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辅警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犯罪前科和违法经历。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限保山市户籍,非农业户口,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

4.男性,35周岁以下,身高16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5.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大专毕业生优先聘用。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曾被部队押送回原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8月26日。

2.报名地点: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部(隆阳区汉庄镇上海子村以西一公里)。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公益性岗位辅警人员登记表》。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交彩色免冠5分近照3张。

(2)报名时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

(二)资格审查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于9月5日前将体检报告交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部。

(四)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部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拟招聘人员,经所党委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及工资待遇。应聘通知下发后,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后,单位统一组织培训,并按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应聘人员工资每月按不低于2800元的标准发放(含基本工资、考核及国家规定购买的医疗险、养老险、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值班期间免费食宿。

联系人:杨警官    李警官

联系电话:0875-2885837(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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