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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职改办、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1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2015年度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对象为2015年度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学校中非教学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2015年度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鄂职改办〔2013〕12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中,学历资历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一级教师职务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2年以上(初中、小学、幼儿园老师),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并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从事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
申报、评审中的有关政策问题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执行。
三、有关要求
1、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总体要求,我市2015年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仍实行按岗控制申报。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制发的《湖北省2015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人事代理人员可不受申报控制数限制,但须经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当地政府人社部门所属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2、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成绩要求。城区教师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根据“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三年有效”的规定,2012年及以前取得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今年评审不再有效。城区外的乡镇所属中小学校教师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由本校自行组织,方式不限,合格即可进行推荐。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人员须填写免试审批表,由所在部门集中报孝感市职改办审批。
3、普通话水平、教师资格证要求。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教师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申报人员应取得相应教学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可顺向使用。
4、转评教师专业职务有关要求。申请转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除符合相关职改政策外,必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并在现申报学科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5、年度考核要求。申报人员2013年度、2014年度考核结果必须是合格以上等次,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2个年度的考核结果必须有一次为优秀等次。
6、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市人社、教育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的学时,持有人社、教育部门联合验印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7、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职务,必须符合鄂职改办﹝2013﹞122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条件,并填写《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按程序报省职改办审批。
四、申报程序
县市区的申报评审材料经单位和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后,由县市区职改办统一报市职改办。市直单位的申报评审材料经单位和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由单位集中报市职改办。人事代理人员经单位和人事代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由人事代理部门集中报市职改办。
申报过程中要坚持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员《一览表》必须在单位公示一周以上,并出具公示证明。
五、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
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人员除报送纸质评审材料外,还需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的“职称评定”栏中下载2015版的《职称申报系统个人版》软件,安装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并将导出的电子文档报职称科。县市区使用《职称申报系统单位版》汇总申报人员的个人信息后上报。
(一)、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为了规范申报材料,制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作为参考。需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的《2015年孝感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评审花名册(中小教师类)》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可在“孝感职称”群(230158689)里下载。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和公示证明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经单位核实、使用2015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及电子文本。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计算机、水平测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及原件各1份由审核人签字。免试审批表须提供原件。
8、2013、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等。
11、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和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人事代理人员,提交本人在我省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以及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六、评审材料受理起止时间
受理材料的时间:2015年8月1日至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3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八、联系方式
市职改办联系电话:0712-2327785
孝感市职改办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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