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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公开
考核招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渝卫人发〔2014〕42号)精神,做好武隆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选拔临床实用型人才的原则;
(四)坚持取得执业(助理)资格人员优先原则。
三、招聘名额
平桥中心卫生院3名、长坝中心卫生院3人、火炉中心卫生院3名、鸭江中心卫生院3人、沧沟乡卫生院1名、庙垭乡卫生院2名共15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考核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对象除具备以下第(一)条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第(二)、(三)、(四)条件之一: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其中,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的,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学历(不含护理);
(三)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如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35周岁及以下”即指“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中)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截止简章发布之日仍系重庆市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正式在编人员;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未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7月31日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医药卫生人才网查阅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并在重庆市医药卫生人才网,限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由县卫生计生委会同人力社保局根据考生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重庆市医药卫生人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下载考生信息,以备现场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复审(8月3日— 4日)
县卫生计生委会同人力社保局对照岗位条件,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岗位所需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收取考试费,并发放准考证。
(三)组织考核(8月22日前)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取得执业资格的卫生专技人才经市、县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对报考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考核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核方式及考生成绩等招聘相关事宜在武隆县人力社保网及时公布。
(四)体检、考察及拟聘人员公示(8月31日前)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考核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职称及执业资格、学历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一次,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卫生计生委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拟聘资格的人员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考察等招聘相关事宜在县人力社保网及时公布。
(五)完善聘用手续(9月10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备案。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聘用,并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五、相关政策
(一)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才,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或辞聘,若未满5年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对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出现其他经认定为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给予至少5年不得参加重庆市范围内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
六、组织机构
成立武隆县2015年基层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重阳 傅咏
副组长:吴政权 王建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计生委人事科,县人力社保局人才交流中心、卫生计生委人事科共同完成招聘工作。招聘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县卫生计生委具体实施,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武隆县卫生计生委
武隆县人力社保局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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