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注:
交流群加入:全国各省区高考招生信息交流QQ群
2015全国各大院校招生信息本网站陆续更新中,请广大网友点击查看。
若省份中没有看到您想查询的学校可以通过“站内搜索”学校名字查询信息。
若有疑问可咨询本网站,或者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性质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是一项由政府、个人共同筹资,以住院为主统筹兼顾普通门诊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来源和缴费标准(表一)
中央、省、市政府(元/年) | 个人(元/年) | 合计(元/年) |
100.00 | 60.00 | 160.00 |
三、参保对象
武汉市行政区域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四、大学生参保后可以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可以享受普通门诊报销、特殊疾病门诊报销和住院医疗报销待遇。
五、缴费期限和保险有效期
缴费时间:入学报到时一次性缴纳(本科4年,专科3年)保险费。
保险有效期:从当年的9月1日至毕业年的6月30日。
六、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表二)(一个保险期内累计限额为10万元)
医疗机构 | 一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起付标准(元) | 200.00 | 400.00 | 800.00 |
报销标准 | 80%(左右) | 70%(左右) | 60%(左右) |
七、异地就医管理
异地住院治疗费的处理:大学寒假和符合高级管理规定的实习、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自出院之日起3个月内将相关资料报送校医院医保办。由医保办将相关资料送医保中心给予现金理赔。相关资料见表四。注明:跨年度住院治疗者请将费用清单分开开具,年度时间为每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八、首诊医院与首诊制
体育科技学院卫生所为我校学生的首诊医疗单位。看病时请持门诊病历及学生证。转院治疗必须由卫生所经治科室医生开具转诊单经医保办审批后方可转外院诊治(未经我院相关科室首诊批准私自先行外院诊治者,过后不许补办转诊单,急诊除外)。转诊必须是我院规定的定点医院。
九、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须持本人身份证在所就诊医院出院时直接记账。住院一定要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诊治,否则不予报销。
十、门诊费用怎么报销
在我卫生所就诊者报销80%,转外院就诊者报销70%。原则先个人垫付然后由卫生所通知统一报销。特殊检查如:核磁共振、CT、彩色多普勒仪等检查和特殊治疗如体外碎石、高压氧治疗、射频治疗、腔镜手术,先扣10%,再按比例报销。门诊年报销最高限额1000元,特殊情况除外。
十一、我校的医疗保险机构
由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涉及面宽(涉及校财务、人事、学工、团委及校医院等),政策性强,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校特成立“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委托卫生所管理,具体经办学生医疗保险的有关事宜。(联系电话:81300020)
十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为了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自愿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以解决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以外的及重大疾病的医疗费问题,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同时还提供大学生意外和疾病身故保障,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
大学生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由市人民政府牵头委派太平洋寿险湖北分公司来完成,对今年新生进行参保,参保费每人每年40元,本科生4年共160元,研究生120元。
(1)参保方案(表三)
保费 | 累计保险金额 | 其中: | |||
意外医疗 | 因病、意外身故 | 残疾 | 住院医疗 | ||
每人每年40元 | 115500元 | 1500元 | 7000元 | 7000元 | 100000元 |
(2)补充医疗保险与医保实行联合办公,一套信息资料共用,一站式理赔服务,在本市定点医院住院者可持本人身份证直接结算,可报销的部分报销比例90%,个人支付10%,简化了手续。最高支付每年20万元(医保、商保各10万元);
(3)对于寒暑假、休学、实习期间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将相关资料(同大学生医保所交资料)交给卫生所医保办由商保负责人一站式完成现金赔付;
(4)目前商业补充保险暂不能系统结算,请参保学生提供以下资料交卫生所医保办。(表四)
申请项目 | 应备材料 | 相关资料 |
意外门诊 | 2、3、4、7 | 1、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出院小结及住院清单(医保报销需原件); |
疾病住院 | 1、4 | 2、意外门诊发票及门诊病历; |
意外住院 | 1、3、4、7 | 3、公安或学校等权威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
意外身故 | 3、4、5、7 | 4、申请人(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受益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
残 疾 | 3、4、6、7 | 5、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证明; |
疾病身故 | 4、5、7 | 6、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
医保住院所需资料 | 1、4、7、8 | 7、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
医保异地住院资料 | 1、4、7、8、9 | 8、病案首页、长期医嘱及临时医嘱、(住院病历中)使用置换材料的需附诊疗项目审批进价表或发票复印件; |
9、寒暑假证明,异地实习证明由实习单位开具,医院开具等级证明。 |
十三、市定点医院:
经由卫生所首诊转出住院者,住院时除同济医院、协和医院外,其他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均为大学生医保定点医院,请学生持身份证直接到定点医院住院并系统结算。咨询电话:81300020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