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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园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合肥市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5]23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县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
1、各有关单位在组织申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规定的程序,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后逐级上报,破格、转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须经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报送相关系列评委会。
2、参加合肥市评审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20日,委托省高评会评审的,应在高评会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提前3个工作日,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
3、初级评审申报时间:9月21日至10月20日工作日期间,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地点:肥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68859487)。
二、评审标准条件及要求
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及要求,可直接登录安徽省人社厅、合肥市人社局及省业务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38号)精神,今年对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性质和范围,分层次、分岗位、分系列确定职称外语使用要求,特别加大对企业单位和基层倾斜的力度,在企业和县属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作外语要求,对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中小学教师、艺术人员除外)继续要求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成绩合格。
对称职外语和计算机符合年龄、学历、专业免试条件的,上一年度已通过审批,以后在申报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再重复审批;符合野外艰苦岗位工作免试条件,用人单位要在报批前进行公示。
四、论文要求
公开发表的论文是指:由国家科技期刊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著作具有ISBN(标准书号),国外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参照执行。论文、著作、技术报告作者,须为本人独立撰写或是第一作者。
五、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近5年(2011—2015年)继续教育必须达到360学时(每年72学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实际要求年限(每年72学时)计算,对未按要求选修公需科目,或达不到规定的年度学时和累计学时的,不得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六、具体要求
1、强化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强化岗位管理,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要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得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须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
2、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用人单位要认真把好材料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有关证书原件、业绩材料、论文著作等原始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的管理责任制,审核人应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须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在申报材料公示结束后,出具公示证明。
3、转岗评审: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的,需按照新岗位相应系列(专业)要求参加同一级别的考试或评审。转岗任职满1年,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累计满5年,方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新岗位与原岗位对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相一致的,不再参加外语、计算机考试;不一致的,以新岗位要求为准。
4、纪律要求:对伪造学历、资格、抄袭他人论文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将按评审权限予以通报。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之后5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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