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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人社局黔南人社通[2015]120号文件精神,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全县2015年教育系列中、高级职称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初审工作已结束。为体现职称送评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初审合格、不合格人员名单以及不合格原因进行公示:
一、初审中职称申报材料存在以下问题的不合格:
1、表彰无文件、文件与称号不符、表彰单位与发文单位不符。
2、论文涉嫌造假、替换原文、盗用刊名刊号或论文未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
3、获奖等次或级别达不到文件规定,且没有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依据等。
4、任职或聘用时间不够等。(详见附件)
二、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4天的公示(公示期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3日)。
三、公示结束,允许对不合格材料进行整改,整改时间:8月24日—26日,整改材料形成截止时间7月10号前(计算机材料形成截止时间8月15日前),在今年的职称申报送评中存在以上问题的,请各有关单位及职称申报人积极配合整改。重新送交的整改材料请有关单位经办人及分管领导认真核实后统一送我局事管科。凡不按期整改的,视为同意公示结果;初审不合格且不予整改以及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不予送评。若申报人对整改结果仍有异议,我局将配合有关单位及部门调查核实处理。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扼制学术不端行为在职称申报工作中发生,存在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且造成恶劣影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四、职称申报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若对申报人职称材料或审核工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县人社局事管科反映,或向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举报。
其他系列职称材料审核情况将陆续公示,请注意查看。
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事管科电话 2763088
举报电话: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2918348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0日
附件: 瓮安县2015年小学高级职称初审情况公示
瓮安县2015年幼儿园高级职称初审情况公示
瓮安县2015年中学一级教师职称初审情况公示
瓮安县2015年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初审情况公示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wengan.gov.cn/doc/2015/08/20/81951.shtml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