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人社发[2015]128号文精神,为做好今年我省艺术设计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途径及受理申报时间
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已在各级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也可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各级人才市场申报。
中直驻粤单位或外省驻粤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外省专业技术人员委托评审的,须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函。
广东省艺术设计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下称“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
二、受理申报范围
根据《关于广东省人事厅调整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设置的通知》(粤人发[2001]151号)和《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广东省工艺美术师资格评审委员会更名的通知》(粤人发[2001]197号)精神,原广东省工艺美术师资格评委会于2001年更名为“广东省艺术设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下称“评委会”),评审范围包括:传统工艺美术设计、染织设计、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商品包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室内外装修、装潢设计、展览展示设计等。2004年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经原省人事厅批准增设了家具、皮具、鞋业专业(粤人函[2004]1909号)。根据省人社厅粤人社发[2010]268号和粤人社发[2011]83号文精神,从2011年开始,评委会不再受理工业设计专业的资格评审,同时恢复乐器设计专业的资格评审。根据省人社厅粤人社发[2015]75号文精神,从2015年起,不再受理传统工艺美术专业的职称评定工作。评委会受理评审的专业具体分类如下:
1、环境艺术设计——室内外装修设计、装潢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展览展示设计等。
2、服装设计——服装设计、染织艺术设计、妆花、饰品设计、服装工程等。
3、平面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包装装潢艺术设计、商品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艺术设计等。
4、家具设计——家具产品外观造型设计、产品结构设计等。
5、鞋类、皮具设计——鞋类、皮具产品造型设计、产品结构设计、鞋类设计开发等。
6、乐器设计——乐器设计、制作、调修、修复、音色调整、改良、创新、检测、工艺,乐器软件编程、标准制定、音色鉴定、价值评估,乐器编曲、器乐评论、乐器文化历史研究、材料研究、物理研究等相关专业。
三、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
服装设计专业的申报条件执行《广东省服装设计师高、中级资格评审条件》(粤职改办[1998]61号)。其他各专业的申报条件执行或参照执行《广东省工艺美术师高、中级资格评审条件》(粤人职[2000]11号)。
1、学历、资历
按《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执行。
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2、继续教育
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12年、2013年、2014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3、职称外语
按《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执行。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考人员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1)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2)2015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3)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4)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正、副高级资格的;(5)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资格的。
4、计算机应用能力
按《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执行。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考人员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必备条件:(1)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2)2015年当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3)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4)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本专业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必须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相关评审表格在广东省二轻工业集团公司网站(网址:www.gdeq.com)下载。
2、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今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3、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
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资格,按《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人参加评前测试有关要求
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积极配合做好评前测试工作。评前测试结果将作为专业技术水平材料提交评委会参考。有关评前测试范围、测试时间安排等,将于10月20日后在广东省二轻工业集团公司网站发布(网址:www.gdeq.com).
五、申报人所在单位有关工作的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人社发[2015]128号文规定,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
1、审核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2、评前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对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材料,特别是《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同时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评委会日常工作办公室。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用表八)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送材料。各地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须送所在地市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再送评委会办公室。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由省直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直接送交评委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评审费用。评审费用按照《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文件规定执行。
2、评审时间安排。评委会日常工作办公室将于12月10日前组织评委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以《公示通知》的形式在广东省二轻工业集团公司网站发布和公示(网址:www.gdeq.com)。
3、评后公示。申报人应及时将《公示通知》转达所在单位,并协助单位做好评后公示。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评委会办公室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其申报材料将按原渠道退回。
4、材料报送办法。各专业申报人及其单位可直接向评委会办公室报送材料。也可以向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广东省家具协会、广东省乐器协会、广东省环境艺术设计行业协会的职称申报代受点报送材料。评委会办公室及各协会受理点联系方式如下:
评委会办公室地址:广州市署前路33号1号楼5楼1512房省二轻集团公司人力部,联系人:崔国校、赵剑峰,联系电话:020-87755659。
广东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礼岗路13号,联系人:郑凤妮,联系电话:020-84340640
广东省家具协会地址:广州市东华西路92号丽华大厦1804室,联系人:黄桂英,联系电话020-83860378转605
广东省乐器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署前路33号1号楼430室,联系人:李爱群,联系电话:020-87650808
广东省环境艺术设计行业协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艺苑路东庆街2号,联系人:苏彦,联系电话:020-34303421
2015年7月3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