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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2015年度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5〕34号)精神,现将全市2015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结构比例审批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审核工作,坚持集中限时办理、一次审核完毕、当年不再调整、对单位不对个人。各单位在报批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之前,要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推荐制度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对申报人员进行排序公示。
2015年8月30日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将所属事业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情况备案表》(郑州职称网资料下载窗口中下载)一式3份,报市人社局职称处审核,同时上报拟晋升专业技术人员排序表及单位公示报告。
二、业务技术水平考试
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采取业务技术水平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业务技术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参加评审,考试成绩连续两个评审年度有效。
(一)考试方式和题型
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业务技术水平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等。具体考试方式、题型可以参考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模拟考试软件。
(二)专业划分
1、拟晋升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和申报专业选择相应的考试专业,详见河南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和河南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
2、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中医专业学历的只限报考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西医专业学历的只限报考西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不能申报临床医学、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类的专业。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只能申报与执业类别一致的专业。
3、药检西药、药检中药均报考药物分析。网上报名时,申报专业栏目填写药检西药或药检中药。按照申报专业药检西药、药检中药分别划合格分数线。
4、急诊内科、急诊外科均报考急诊医学,网上报名时,申报专业栏目填写急诊内科或急诊外科。按照申报专业急诊内科、急诊外科分别划合格分数线。
5、心电图诊断报考心血管内科,脑电图诊断报考神经内科,申报专业填写心电图诊断、脑电图诊断。按照申报专业心电图诊断、脑电图诊断划分合格分数线。
6、流行病专业可根据本人工作的具体情况选择报考传染性疾病控制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7、劳动卫生职业病专业可根据本人工作的具体情况选择报考职业病或职业卫生。
8、药剂专业可根据本人工作的具体情况选择医院药学或临床药学。
9、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单位人员护理专业报名仅限于省级和省辖市级。
(三)考试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按考试专业、申报专业分正、副高划分合格分数线。乡镇卫生院单独划分合格分数线。计划生育各专业今年单独划分合格分数线。
(四)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
2015年8月21日----9月4日申报人员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入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栏目网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并打印《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4份,单位、主管部门、市职称处、省卫生计生委各留一份)。网上报名时须上传近3个月的白色背景彩色数码照片,照片文件大小15-45Kb。
2、网上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
(1)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应在当年批准的结构比例范围内推荐报名人员。
(2)由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市直业务主管部门汇总所属单位报名材料,于9月8日前到市职称处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未经确认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应提交资料
(1)以县(市、区)和市直业务主管部门为单位,汇总并填写《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3份。卫生专业和计划生育专业汇总表需分别填写。
(2)报考者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护理专业报考人员还需提交第一学历毕业证及认证报告复印件,以硕(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还需提交硕(博)士之前学历的毕业证及认证报告复印件。
(3)报考医、护专业者需提交相应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准考证打印
2015年10月19----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