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洛阳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认定办法
来源:洛阳职称网 阅读:982 次 日期:2015-08-24 17: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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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式,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职改政策和洛阳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工作意见要求,制定洛阳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认定办法。

一、 认定范围

凡在我市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限制,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自主申报,通过社会化认定(考试)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认定原则

(一)公开平等、客观公正原则。要公布社会化认定条件、程序、办法和结果,要以认定标准和申报人的有关材料为依据,对申报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严格把关、责权统一原则。社会化认定部门要把好标准条件关和认定质量关,实行认定工作责任制并对其认定结果负责。

(三)分类管理、简化程序原则。针对不同系列(专业)各自的特点,可制订不同的认定标准和认定办法。条件从严,程序从简,分类管理,提高效率。

三、认定条件

(一)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学历及专业工作年限符合下列要求:

(1)通过成人教育方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取得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担任本系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取得中专学历担任本系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仍可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卫生系列除外),也可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社会化认定。参照专业技术职务的初聘条件,其认定条件为:大专或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认定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实行全国统考的专业除外)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者,在认定“员级”或“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专业工作年限要在上述规定年限的基础上增加3年。

4、系列(专业)要求的其它条件。

根据成人教育和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实际,通过成人教育方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一律从取得合格学历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在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使用该学历。

四、认定程序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认定工作实行“随时受理,集中办理”的管理办法,每季度认定一次。

(一)洛阳市职称评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评价中心)向社会公布社会化认定条件、材料要求及其它有关事项。

(二)专业技术人员对照条件,自主申报。

(三)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无误后在相关的证明材料上加盖公章。

(四)评价中心受理申报人材料。

(五)评价中心组建由业内专家组成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委员会开展认定工作,并对认定结果负责。

(六)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确认,下发任职资格通知并办理资格证书。通过社会化认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以前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任职资格具有同等效力。

(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哪个范围内认定,在哪个范围内有效。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调动后超出任职资格认定范围,在调入单位从事不改变原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工作,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重新进行确认。

五、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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