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广东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 阅读:1004 次 日期:2015-08-25 1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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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和〈工业设计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68号)以及《关于调整完善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12〕4号)精神,现就2015年度我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级别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1月7日 9:00-11:00 初级 工业设计基础理论 主、客观题混合
14:00-18:00 工业设计实务(初级) 主观题
9:00-11:00 中级 工业设计综合知识 主、客观题混合
14:00-18:00 工业设计实务(中级) 主观题
14:00-18:00 高级 工业设计实务(高级) 主观题

二、考试地点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可申请参加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工业设计师(报考专业为考二科)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后,从事工业设计工作满4年。

(2)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含应届毕业生)。

(5)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相应增加2年。

(6)取得工业设计相近专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1年。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工业设计师(报考专业为考二科)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工业设计专业满2年。

(4)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含应届博士毕业生)。

(6)取得助理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5年。

(7)取得工业设计相近专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5年。

(8)取得工业设计相近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1年。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高级工业设计师(报考专业为考一科)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工业设计相近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工业设计相近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在企业累计从事工业设计工作满12年,并具备下列1项条件:

①获得与工业设计专业相关的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技术或设计负责人(排名前5名)。

②获得与工业设计专业相关的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技术或设计负责人(排名前3名)。

③获得2项及以上与工业设计专业相关的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主要技术或设计负责人(排名前3名)。

④获得3项及以上与工业设计专业相关的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的主要技术或设计负责人(排名前3名)。

⑤获得国际工业设计iF、红点(RedDot)、IDEA、G-Mark奖项的产品项目主要设计负责人(排名前2名)。

⑥获得全国美展(工业设计部分)银奖及以上奖项的人员(排名前2名)。

⑦获得与工业设计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金奖的主要设计负责人(排名前2名)。

⑧获得中国工业设计红星奖金奖的主要设计负责人(排名前2名)。

⑨获得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授予的“全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的人员。

⑩获得“省长杯”广东优良工业设计奖金奖(含“广东优良工业设计奖”一等奖或大奖)的主要设计负责人(排名前2名)。

⑪获得2008年原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联合授予的“广东十大青年工业设计师”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免考部分科目报考条件(报考专业为考一科)

在2010年9月2日前,已取得我省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目前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的人员,均可直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相应级别的《工业设计实务》,考试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者,可取得相应级别的工业设计职业资格。

(三)报考条件的有关说明

1.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本科或以上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2.工业设计相近专业(一级学科)包括:艺术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等。

3.获奖项目排名前X名指:申报人在奖励证书排名前X名。若奖励证书没明确个人排名的,应提供获奖项目奖励证书和颁奖部门对获奖排名的认可证明。

4.来粤工作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教育学历机构出具的相关认证文件,以及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5.按照规定,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四、报考流程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网站为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rsks.gov.cn)。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9月1日9:00-9月25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3〕695号)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报考流程如下:

1.填报信息。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比对报考条件,进行自我审核,并填写报名信息(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及《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所填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报考科目要符合条件要求。

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报名点。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所属地市进行报名。

2.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不再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填报信息和照片上传后,即可下载打印《2015年度广东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将关闭系统,任何单位都无法打开,考生也无法下载打印,请考生报名时务必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待成绩公布后及时按要求进行复核。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2015年9月1日9:00-9月26日17:00。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自行留存。《报名表》是考后复核的重要材料,请务必妥善保管。

五、考试

1.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5年11月2日9:00-11月6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马克笔、彩色铅笔。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

1.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公布,合格标准在考试结束三个月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www.gdrsks.gov.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2.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本次考试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初审和考后资格复核。考试合格标准公布(考试结束三个月)后3日,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复核材料的通知要求,持报名时下载的带有上传照片和防伪条型识别码的《报名表》,按时到指定现场提交复核材料。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事后自制的《报名表》一律不受理,也不认可,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rsks.gov.cn)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有关提交复核材料的要求公布在网站上。省直及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八、证书领取

各市考生证书发放事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省直报名点的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按照工业设计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达到合格标准且报名资格复核通过的,其成绩在申报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时长期有效。

2.考试设初级、中级和高级3个级别。《工业设计基础理论》(初级)、《工业设计综合知识》(中级)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工业设计实务》(初、中、高级)科目为主观题。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3.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8月24日

附件:

1.考生报考承诺书

2.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4.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

5.代办委托书

温馨提示:

以上附件来源于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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