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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考办〔2015〕30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
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省部属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人考发〔2015〕49号)精神,现将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1月8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档案事业概论》(初、中级)
下午2:00-4:00 《档案工作实务》(初、中级)
二、考生报考事项。考生于8月17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
(一)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正确选择报考考区和报名点,以及考试级别和科目,并在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二)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在打印“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即:网上报名与交费同步进行)。另外,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留存,待全科成绩合格后用于报考资格审查。
(三)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1月3日至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点设在金华市。
(四)在网上报名和交费时,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网上报名和交费信息。如属报考人员选错考试级别或科目、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选错考区或报名点、未对应人员交费等原因,影响考试、成绩、证书制发和使用,以及影响信息沟通联络的,报考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但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五)关于“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工作年限证明、考后资格审查点”等具体规定和考务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栏目中的相关公示。
三、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省档案系列资格考试用书2014年已改版,新教材由省档案局组织编写,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今年参加考试人员需启用新教材。新教材征订工作由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地址:杭州市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0楼L座;联系电话:0571-85119743;0571-85116104;联系人:毛竹青、杜璇;E-mail:zjdapx@126.com。
四、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省相关部门核准,并确定考后资格审查事项后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五、考后资格审查。此项考试的报考资格采取考后审查方式,具体审查事项经省人力社保厅和省档案局确认后,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与考试成绩同步公布等方法,通知考后资格审查的时间及要求等。
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金华市档案局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合格成绩。
考后资格审查人员要认真审查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其“报名表”上盖章并收下,同时还要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以及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六、有关要求。各地人社和档案局分管业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要充分利用各自的宣传渠道和工作平台,把考后资格审查工作宣传到位;考后资格审查人员要坚持原则和把握准确,防止违规审查和错审、漏审现象发生;要注意保管好审查资料,确保审查资料的完整和安全,同时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审查资料和信息。
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工作,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对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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