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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2015年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评委会负责实施。现将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评审者须是全市各类型企事业单位和组织中,在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并符合相应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委托评审者须有市人社局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 ① 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2015年10月31日已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 ③ 各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的人员; ④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履行聘用手续的人员;⑤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从事生产建设、勘察技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相当的业务水平,能履行拟评职务的职责。
2、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要求任职前已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的,受聘助理工程师工作满 5 年,任职期内取得后续大专学历的,要求学历取得时间满5年或任助理工程师年限满 7 年;任职前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受聘助理工程师满 4 年,任职期内取得后续本科学历的,要求学历取得时间满4年或任助理工程师年限满 6 年;获得硕士学历的,要求受聘助理工程师工作 满2 年或从事本专业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获得博士学历的,经考核合格。即:要求任职年限满2年,为2013年底前聘任;要求任职年限满4年,为2011年底前聘任;要求任职年限满5年,为2010年底前聘任;要求任职年限满6年,为2009年底前聘任;要求任职年限满7年,为2008年底前聘任。
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要求中专学历,受聘技术员满4年;专科学历,受聘技术员工作满 2 年或从事本专业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任职期间取得专科或本科学历的,要求从事技术员工作至少满2年或1年。
申报技术员任职资格评审的,要求大学专科、中专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相应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原件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若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 3 年,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否则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
3、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人员,均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三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符合阳人社职字〔2010〕79号文件规定可暂不参加或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4、外语要求: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须具有任现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考取得的合格证书;参加山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符合阳人社职字〔2010〕79号文件规定可暂不参加或免去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5、考核要求:正常晋升人员,须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以上。
6、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36号)精神和要求,申报评审者任现岗位职务期间,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时数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从2012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与接受继续教育结果要逐步挂钩,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及考核结果将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
7、论文条件:
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的要求提交2000字以上内容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的论文一篇。从2016年起申报工程师的要求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有期刊号的市级以上专业刊物上独立或以排名第一发表论文一篇以上,且所发表专业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
(二)其他
1、2015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下、指导下,由阳泉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加强管理,责任到人,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评审程序开展工作。
2、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时所申报专业须与任助理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专业相一致。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工作业绩较好,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能够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生产和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了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从事设计研究工作,有独立承担复杂项目的研究和设计工作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参加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比较明显的专业技术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再接受申报。
3、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应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4、申报技术员任职资格评审的,应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送审材料要求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级一式4份,初级一式3份。
2 、《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中级一式3份,初级一式2份。除填写登记表外还需提供单位各年度考核表原始件。
3 、《2015年度阳泉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综合考评表》一式 25 份,表格内容必须打印,打印纸张规格为 A3 纸,并不得与其它资料装订。
4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字数不少于2000字,一式 2份。
5 、毕业证书、学历认定表、资格证书、聘书、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培训合格证书、三次公示内容、年度考核表、发表过的论著、技术成果等各种证件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一式 2 份;申报材料时需携带原件,原件评审工作结束后退回本人。
6 、事业单位人员的申报,必须持有市人社局下达的岗位职数卡。
7 、近期一寸蓝底彩色照片两张。
四、其它事项
1 、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的评审材料,报送市经信委办公室,由阳泉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除平定、盂县、郊区、开发区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申报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任职资格人员的评审材料,报送市经委办公室,由阳泉市初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2 、严肃评审纪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精神,严肃申报评审工作纪律,净化评审风气,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各申报推荐主管单位要指定专人对所推荐、接收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推荐审核责任制。申报推荐单位要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推荐程序的规范严肃性和推荐结果的公正性负责。申报推荐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材料审核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对工作中不按程序操作,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将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申报者要实事求是填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取得的相应资格一律作废,3年内不得再申报参评。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对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质量负责。
3、各县(区)、各申报单位,要对本单位推荐晋升中级的人员严格做好三次公示工作。
①、一次公示。各单位须将相应申报人员应具备的各项条件、具体要求,本单位受理个人申报的时间、考评推荐的办法和程序、工作纪律及诚信要求,经政府人社部门核准的本单位相应岗位空缺情况和当年申报推荐名额等信息在本单位向全体职工进行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以上。
②、二次公示。受理个人申报结束后,单位人事(职称)工作部门要指定专人,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涉及申报人的所有个人信息,都要对照本人人事档案认真审核,对申报人申报提供的所有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证明材料,都要会同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审核,在确保所有申报信息和资料客观、真实的前提下,在本单位向全体职工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以上。
③、三次公示。在二次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申报对象,按照公示的考评办法和程序,组织由本单位同行专家、群众代表、主要领导组成的考评机构进行全面考评,得出相应排名顺序作为单位考评的最终结果,在本单位向全体职工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对三次公示的结果无异议后,按年度推荐名额,根据排名确定相应推荐人员,经单位领导签字后,方可上报。发现评审材料失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舞弊行为,都要进行严肃处理。
4、报送材料时间:自发文之日起截止2015年10月31日。报送地点:市经信委办公室(市政府大楼 401 房间 联系电话: 2293323 )。各县区申报人员经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市直各单位的,由各单位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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