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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39号)和《关于做好湖南省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5〕64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我州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营销师(二级、一级)、职业指导师和劳动保障协理员。
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公共营养师、信用管理师、商务策划师、健康管理师(三、二级)、营销师(五、四、三级)、秘书和涉外秘书(五、四、三级)、广告设计师、物业管理师、企业文化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四、三级)和网络编辑员(四、三级)。
二、联系方式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报名从即日起,到2015年9月3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1)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受理部:
联系人:凌东煦
电 话:0743-8230185
地 址:南吉新路9号(好吃街州就业局院内)二楼
(2)吉首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联系人:石婧
电 话:0743-8565238
地 址:吉首大学新校区总理楼一楼成教培训中心。
3、注意事项:
(1)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从2015年起,统一使用新的《湖南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表》(附件1),可在http://www.hn12333.com/site/zyzgjd/jdks/tyjd/wbbg/直接下载。此表中考生诚信承诺书须由本人亲笔签订,承诺对所填写鉴定申报表的信息、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资历等所有个人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②学历证明:对须提供学历证明的,凡在校学生须提供学校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注册表或学生证复印件;2000年以前(含2000年)毕业的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2000年以后毕业的人员,须提供在查询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③职业资格证书:对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提供发证省份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证书查询有效信息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对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要求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取得外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按湘人发[2001]55号文件规定,须经我省相关职改部门重新确认,换发湖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⑤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使用统一格式证明文件(附件2),并加盖用人单位印章,原则上还须提供任职文件、工作证、档案资料及其他能证明其从事本职业(工种)的原始证明资料复印件。
⑥2寸的相片四张
(2)收费标准:
①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湘价费[2010]64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职业(工种)分成A、B、C三个类别与五个级别。
② A类: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信用管理师、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260。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320。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380。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510。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600。
③B类:物业管理员、物流师、企业培训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公共营养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网络编辑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商务策划师、广告设计师、企业文化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200。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260。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320。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450。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550。
④ C类:营销师、秘书和涉外秘书、职业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150。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200。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260。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390。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490。
(3)咨询方式:
鉴定中心受理部,电 话:0743-8230185
详情可咨询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受理部,也可登录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www.hn12333.com)查询。
三、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1至22日。
地点:三级及三级以下在吉首大学考点参加考试。二级及二级以上由省厅统一安排。
具体职业的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5年8月2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