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网上报名确认须知
来源: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网 阅读:2417 次 日期:2015-08-28 10: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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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应先详细阅读《2015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公告》,在明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了解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后,按以下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8日9:00至8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8月29日9:00至8月31日16:00。

所有报考基层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应于8月27日至8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具体要求见公告)和下载填写的《2015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务员招考(招生)资格审核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取得报考资格。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地点为: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济南校区。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考部门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者,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应于2015年8月29日9:00至8月31日16:00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5年9月16日9:00至9月20日9:30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四、咨询电话

省司法厅政策咨询电话:0531-58598321、58598330

省公务员局政策咨询电话:0531-86021185

省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31-88597886

2015年8月26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政法干警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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