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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全国各大院校招生信息本网站陆续更新中,请广大网友点击查看。
若省份中没有看到您想查询的学校可以通过“站内搜索”学校名字查询信息。
若有疑问可咨询本网站,或者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根据我院实际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关于专业调整说明如下:
1.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各高校不得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录取专业,我院在报到环节9月5日、6日只进行专业更改的申请,不进行专业调整。
2.我院专业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收取学生费用调整专业的都是非法的,可以向学院纪委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371-8661215。
3.凡是有调整专业意向的学生均由本人到综合咨询处领取申请书,并于9月6日下午5点之前交回综合咨询处。
4.学院将根据每个专业报到人数和教室容量确定每个专业最大调入人数,按照分数优先遵照意向专业的原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名单于9月9日下午5点左右公布到我院招生信息网站,审核通过学生于9月10日上午8点左右到就业招生处领取《专业调整审批表》,按要求签字办理手续,9月11日专业调整到位,以后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5.在申请调入专业时,请充分考虑专业的最低录取分、高考分数和专业热度等因素。
6.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以下情况学生专业不得进行调整:
(1)单独招生录取学生;(2)对口招生录取学生;(3)普通类专业不能申请调到艺术专业;(4)艺术类不能申请调到普通类专业。
7.专业调整的基本原则:
(1)录取专业是考生高考志愿报考的五个志愿专业之一时,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2)除下列7个专业外,考生只能申请由高分专业向低分专业调整,即只能申请调入录取最低分比自己高考成绩低的专业,不得申请录取最低分高于自己高考成绩的专业;
(3)以下专业由于新增计划等原因,不受上述录取最低分限制。这些专业是:物流管理、飞行技术、空中乘务、会计(中加合作)、市场营销(中加合作)、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类)、动漫设计及制作(软件类)。但飞行技术和空中乘务需要参加专业体检和面试(费用自理),合格后调入该专业。
8.审核没有通过学生不得进行专业调整,必需在原录取专业学习。
9.录取或补录登记到软件类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到普通类专业借读,请于9月5日、6日直接到就业招生处办理。
10.外校录取学生转入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借读的学生,请直接到就业招生处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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