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2016年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
来源:清华大学 阅读:872 次 日期:2015-09-01 15: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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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2016年统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符合《清华大学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能证明本人英语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复试名单。应届与往届硕士毕业生按照本实施办法进行申请和材料审核,复试在2015年9月进行。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考核在2016年3月按照“基础外语+综合考试”方式进行。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清华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进行申请和考核。

(一)申请提交材料

8月28日9:00-9月10日16:00登录yz.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并在规定时间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清华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打印);

2.本科、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不用提交此材料);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

5.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必须和导师联系后撰写,且不少于2000字);

6.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证明英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7.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8.其它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发表论文、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硕士以来个人学习和工作简历等。

(二)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以上材料在2015年9月10日前通过以下任一方式递交:

1.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教学办公室(邮编:100084)2.直接递交到: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蒙民伟科技大楼北楼407室,航天航空学院教学办公室,电话01062789565。

注:① 若申请材料不全,申请将不予受理;

② 请尽可能提供详细材料,供面试专家和招生小组评分使用;

③ 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材料审核及确定综合考核名单办法

院各系/所/中心组织五名副教授以上专家进行材料审核,根据《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公开招考博士生初审评分表》,每位专家独立对学生的理论基础、科研能力、研究成果、科研计划、综合素质等打分,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进行算术平均,根据平均分排序,按照拟招收统考博士生名额的150%-300%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学生名单。

(四)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院各系/所/中心组织五名副教授以上专家组成考核小组,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1小时,除考核英语水平外还需进行面试,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对所从事学科前沿了解程度、创新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学术潜力等。每位考核专家根据考核情况填写《清华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面试评分表》,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进行算术平均。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平均分排序,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分配方案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拟录取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各招生环节确认无误后,最终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本办法由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负责解释。

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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