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靖江市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来源:靖江人才网 阅读:1026 次 日期:2015-09-06 11: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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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消防工作的需要,靖江市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招聘岗位: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消防员。(工作地点:靖江市消防中队江平路执勤点。)

2、招聘人数:15名。

二、招聘条件

1、男性,高中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退役军人、特殊技术人员可视情放宽);

3、政治思想素质好,政治审查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的规定,自愿从事消防工作;

4、身体健康,体格检查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的精神;

5、公安消防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地方院校消防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合同期限

试用期三个月(含集训时间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签订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表现优秀可续签无固定期合同。

四、相关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试用期月工资为2000元(含补贴、奖金);试用期满实行岗位等级任期制,按初级、中级、高级岗位评定工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并参照现役消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3、参加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及生活用品,并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4、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实行轮班制;每月安排休假8天。履行合同期间可按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直系亲属丧假及其他特殊情况的事假。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休假。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 9月 18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靖江市公安消防大队(靖江市通江路消防指挥中心)

3、报名时应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的复印件和1寸免冠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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