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宁波市江北区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波经贸人才网 阅读:1488 次 日期:2015-09-08 08: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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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5年度工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甬经信组〔2015〕174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建工城建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5〕10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15年度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本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机械、电子、化工、冶金、建工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本次申报的资历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止。凡在此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除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以外,不再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在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按《宁波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附件1)执行。

(二)在事业单位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含事业编外、派遣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条件》(附件2)执行。

三、其他要求

(一)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要求

在事业单位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或在企业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计算机免试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职称外语考核要求

职称外语按甬人专〔2007〕36号文件执行。在本区民营、个私企业工作或长期在野外工作的申报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参照甬政办发〔2002〕150号文件执行,申报中级不少于72学时。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申报人员可填写《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附件15),参加培训考试。

(四)年度考核要求

申报人员必须提供任期或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以上。

(五)公示要求

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均须公示。公示要求参照宁波市人事局(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申报评审材料时需报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确认表。

(六)面试要求

凡破格申报、越级申报、直接申报、特殊申报的人员,均需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送审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要对材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并由业务主管部门(非公企业报当地街道(镇)、工业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材料严格按规定填报,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企业申报人员和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须提供近一年的劳动合同、浙江省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须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职务)认定表。

(五)对于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要到2015年12月31日),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对于2001年以前取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无法提供学历注册备案表的申报对象,须提供《高等院校毕业生登记表》。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申报纪律

(一)申报工程师资格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在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

1、伪造、编造证件、证明;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3、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二)任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含)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六、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的评审材料,经单位审核签署意见,报业务主管部门(非公企业报当地街道(镇)、工业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送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环城北路西段499号215室)。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舟,联系电话:87668183,传真:87356616。

七、附件下载

下列附件均可在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jbhrss.gov.cn)、宁波经贸人才网下载(www.nbjmrc.com)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江北区科技局

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宁波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申报条件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条件

3、申报材料要求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5、申报工程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6、申报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7、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综合表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9、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确认表

10、外语免试审核表

11、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1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13、《论文代表作内容提要》表式

14、破格(特殊)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15、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附件详情请登陆:http://www.nbjmrc.com/typenews.asp?id=3134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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