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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园区)、县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我县2015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初级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全县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包括机械电子、化工、农机、水利、环保、水产、工业企业等)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标准为《庐江县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庐人社发〔2012〕262号)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安徽省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免试审批表原件;
7、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报人员须完成任职基本要求的年限(每年72学时)学时数;
8、申报助工的需提供自已署名与申报专业一致的论文和技术报告一篇,申报技术员的需提供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一篇(不少于2000字);
9、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四、申报时间
申报人员应按照规定,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申报人员单位要严格把关,以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申报材料10月31日底前上报县经信委办公室(县政府综合楼五楼西侧),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7322129 (县经信委)
庐江县人社局 庐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9月2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