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部署和市人社局《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15〕231号)精神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和政策依据
申报中小学教师(幼儿园)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6号)执行。学历、资历条件按照《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职〔2007〕197号)执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按照《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2010〕176号)执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考人员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必备条件:(一)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二)2015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三)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的;(四)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的。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根据《关于小教高级资格中班主任年限问题的批复》(粤人函〔2005〕2037号)规定: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由5年调整为3年。
(二)根据粤人发〔2005〕177号文件规定,申报材料有关学历、资历计算及论文、业绩成果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
(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要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并提交反映现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继续教育须提供近几年(不少于申报年限)的继续教育证明。
(五)《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基础教育系统)》(以下简称《申报表》)和《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表(基础教育系统》(以下简称《工作表》)公开课一栏须填报近几年(不少于申报年限)承担公开课的情况。
三、申报的基本程序
(一)网上报名。凡申报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必须登录阳江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http://www.yjteacher.net)“阳江市教师申报中级职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从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30日。
(二)公开述职制度。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均须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工作量、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教学效果(含合格率、优秀率)情况和论文情况等。中等规模以下(少于12个教学班或少于600名学生)的学校,要求申报者在全校教师会上进行述职;规模大的学校,申报者要在有本学科全体教师、其他学科组长、各年级组长、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会上进行公开述职。电教、教研室人员须在本单位全体人员会议上公开述职。述职的有关情况(会议范围、参加人数、教职员工及领导对述职者意见等)须在《申报表》“公开述职情况栏”中填写清楚。
(三)材料审核制度。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材料的审核工作,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一是审查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班主任情况、公开课、工作量、论文和业绩等内容是否真实;二是复印件需经审核人审查原件,核实后在复印件上签写“与原件相符”字样,签署审核人姓名和加盖单位公章;三是证明材料须由学校盖章,同时须要出具证明的人员签名确认;四是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后,再由县(市、区)教育局分管职称的领导和人事股长审核把关。五是凡没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单位领导、材料审核人员、证明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材料公示制度。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班主任情况、公开课、工作量、业绩等情况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信访主要由各级教育人事部门负责。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述职报告一般要求达到2000字以上。主要陈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履行教育教学情况、参加继续教育、取得业绩及荣誉、开展教研活动等情况。申报者是学校领导的,其述职报告除反映学校管理和办学业绩外,还须着重反映其参与学科教学、教学业绩及荣誉、开展学科教研等情况。调入的教师须着重反映调入后的教育教学水平、能力和业绩等情况。
(二)论文要求
1.论文除按粤人职〔1999〕26号文的要求执行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⑴送审论文至少有1篇是本学科专业论文,论文必须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⑵所送论文必须是获现专业技术资格后自己独立撰写的;⑶已发表的论文须送原件,未发表的论文要注明写作(发表)时间,并由科组长或教研室主任签名、学校(单位)盖章确认为申报者本人所写;⑷所送论文要求达到1500字以上,教案、教学参考资料、教辅资料不能当作论文上送;⑸从省外调入的教师至少须有1篇论文是调入后所写的;⑹按照《关于注意防范非法期刊欺骗教师发表论文的通知》(粤教人〔2005〕15号)要求,不得提交发表在非法期(报)刊上的论文。
2.无论是送审论文,还是非送审论文,凡获得县(市、区)以上教育部门奖励的论文,既要上送获奖证书,还要附上获奖论文,否则在职称评审中视为无获奖论文。如获奖论文是网载或雷同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3.两篇论文只制作一个封面,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写作时间、学校意见等都加具在论文封面,同时在论文封面填写近几年任教的学科和年级。论文里不得写上作者姓名、写作时间、学校意见等。
(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统一用A4纸,复印件和证明材料按《公示表》、社保证明(在职在岗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能力证书、其他获奖证书和证明、学校近5年教学计划表(课程表、工作安排表等,可以用A3纸)顺序装订,并以此制作送审材料目录作为封面;述职报告、论文和宣读证书一起装订。
(四)《申报表》和《工作表》按我局的格式印制,在阳江教育信息网(http://www.gdyjedu.net)下载。《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原件上报;《工作表》用A3纸单面打印,以上两份表格均可打印或申报者本人用钢笔、签字笔以正楷字体填写,填写内容必须一致,表中个人承诺栏必须由申报人亲笔签名。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以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为单位,按学科顺序在阳江市教师申报中级职称报名系统用Excel文档A4纸打印《2015年申报中一(小高)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名册表》(以下简称《名册表》)一式3份,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y3333690@163.com。中学一级职称学科顺序:思想政治(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电教、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科学、职业教育专业课、教育学、心理学、其他。小学高级职称学科顺序: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和其他学科。
(二)按《名册表》的编号在论文封面的右下角编号,按编号顺序整理报送,不需放在档案袋内。
(三)按《名册表》的编号在档案袋右下角编号,在右上角写上“××学科”。
(四)按《名册表》的编号在《工作表》右下角编号,用A3纸复印15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放在档案袋)。
(五)按《名册表》的编号在《信息表》右上角编号并按顺序装订。
(六)报送《2015年申报教师中级职称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1份,《统计表》中各学科人数必须与阳江市教师申报中级职称报名系统中统计的人数相一致。
(七)以县(市、区)教育局为单位,报送近五年县(市、区)论文和教学比赛获奖、荣誉称号等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有审核人签名、盖单位公章。
(八)请各地各学校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人事科。
六、其他
(一)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组织申报教师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领会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程序、要求精心部署好职称申报工作。
(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符合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以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程序申报评审。
(三)本通知附件不随文下发,各单位或个人可登陆阳江教育信息网(http://www.gdyjedu.net)下载。
(四)结果查询。经阳江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申报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阳江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http://www.yjteacher.net),凭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评审结果。查询结束后评审拟通过名单在阳江教育信息网(http://www.gdyjedu.net)公示7天。
阳江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