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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园林局、市政公用局、征收办,建投集团,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局系统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初聘确认工作,根据《泰州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定暂行办法》,现将报送确认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确认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必须是局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且年度考核等级在“称职”(“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确认条件
1.员级资格,必须是2014年8月底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中专毕业生;
2.助级资格,必须是2010年8月底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生、2012年8月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专科毕业生、2014年8月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确认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A3正反复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一寸彩照两张;
3.全国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其中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上培训学时不得少于50个学时);
5.大学专科毕业需提供年度考核表及工作总结;中专、大学本科毕业需提供见习期小结(工作总结)。
四、确认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在泰州市住建局网站党建教育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并盖章。
2.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照申报人岗位职责及申请人任现职或见习期以来的工作表现,进行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提出考核、审查意见和是否聘任的意见。
3.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任职条件和申请者递交的材料、推荐单位考核及聘任的意见进行确认。确认结果填入《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将申请确认材料收齐后于9月25日前报送市住建局职称办(9028办公室)。
联系人:陈肖电话:86882776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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