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填写要求
来源: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1244 次 日期:2015-09-09 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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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表的填写

1. 申请人的填报

(1)“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

(2)选择确认点时应选择受理高校(一般为本人任教学校);

(3)“出生日期”格式为19XX—XX—XX,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4)“毕业学校”按毕业证书填写;

(5)“工作单位”要填写全称;

(6)“现从事职业”选择“在职教学人员”;

(7)“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8)“本人简历”应从本人中学毕业后填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填写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电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

(9)申请人过去取得的其他类别教师证及其号码手填在表格备注栏。

2.“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对措辞不作统一要求,要根据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3.“身体和健康状况”栏体检合格者填写“合格”;

4.“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一栏,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5.“普通话水平”一栏,在测试等级后,对符合申报条件者还需写上“合格”;对符合免测条件者写上“符合免测条件”。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应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专业评议组组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盖上学校公章;

7.“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一项,由各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本校所有申请人进行评议,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加盖委员会印章及学校公章。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

要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在学校直属系(部)工作的以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名义填写,在二级学院工作的可以二级学院党组织名义填写,其他栏目按表格要求填写。

三、材料整理要求

1.材料排放顺序: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相片粘贴页;

(3)身份证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6)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7)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批准的免试申请表复印件;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免测证明材料;

(9)申请认定当年教学任务书或学工部门出具的专职辅导员证明;

(10)申请人体检表;

(11)公办高等学校编外聘用的教师和民办高等学校教师需提供的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和社保缴纳凭证;

(12)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需提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2.装订要求:将以上第(3)至(13)项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并放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相片粘贴页的后面,一齐装进材料袋中。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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