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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生学院、2015级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5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将学校201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1.资格审查工作时间
2015年9月9日至9月11日
2.审查内容及要求
①学生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并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新生)/硕士学位证书(博士新生)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供学院审查。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含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提交上述材料原件的审查不予通过。
注:以“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的硕士新生,需提供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学院在审查学生提交的材料时,须再次核实学生是否满足2015年研究生的报考及录取条件,并与复试相关信息和录取库信息进行核对。对资格审查中发现的存疑信息,学院须及时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核实、处理。
③未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学生,不具有入学资格,不予以注册学籍。对违规获取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的行为,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和学籍。
3.工作要求
①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是一项重要的、严谨的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②及时准确。请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查工作,审核的信息须准确无误。
③做好记录。各学院要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办法详细记录,并保留原始记录作为日后查档依据。
④密切配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学生做进一步审核,涉及到的学院须提供原始材料,密切配合。
4.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在9月14日下午5点前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及未报到(或保留学籍)学生情况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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