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 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我县职业教育不断发展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性缺编问题日益突出,实习指导教师严重缺编,致使正常教学秩序难以保障。经县政府批准,决定紧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教中心实习指导编外教师,为体现“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指标
职教中心实习指导教师6人。(其中:汽修2人;计算机2人;机械专业2人。)
二、招聘范围
2015年7月31日以前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青龙户籍或生源地是青龙的应往届毕业生(汽修专业具备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户籍迁入青龙时间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止。本县在职教师不得报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2、相关条件及要求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具有本科(汽修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专业相近或对口(汽修:汽车修理、汽车维修、汽车工程;计算机: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专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加工)。
3、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9月10日)
通过青龙县政府网、青龙教育网等媒体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公开报名(9月11日8:30-17:00)
报名需本人到场,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证明,已婚报名人员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填写《青龙县2015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审查合格后当场微机摄像。报名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一楼
(三)资格审查(9月11日)
由青龙县教育局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参加考试。
9月11日下午17:00考生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及考生须知,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9月12日上午8:30)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1、专业技能测试:(9月12日上午8:30开始,地点:职教中心)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采取当场打分的形式,测试两项专业技能,每项技能50分,合计计算。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岗位按照岗位数与参加说课人数1:2比例划定参加说课人员,不足1:2按实际人数参加说课,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分数相同时均参加说课。
2、面试:(9月12日下午13:30开始,地点:职教中心。)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满分100分,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范围:职业教育现行相应中等专业学科教材,教材考生自备。
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说课成绩采取外聘评委打分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赋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专业技能成绩、说课成绩均当场公布,说课合格分数为60分,说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考核。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说课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计算。
若某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依次聘用: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历高的考生优先;②师范类考生优先;③仍不能确定的通过加试答辩取其成绩高者。
(五)考核(9月13日)
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9 月14日)
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表、小二寸照片1张(空腹)到达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9月15日-9月21日)
拟聘人选在青龙教育网、县教育局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举报电话0335-7883503。
(八)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制度,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由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往届未就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可续聘,经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不予续聘。
被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参照我县公办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不含精神文明奖)并缴纳社会保险(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当教育系统编制出现空缺时,通过考试择优入编,入编后享受与在职教师同等待遇,编外教师人事档案进入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五、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由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面试外聘专家,成立评委组,严格组织本次招聘工作。
2、若某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具体情况在考试前对招聘岗位做适当调整,届时向社会公告。
3、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①伪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③办理聘用手续前仍不能提供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
④其他影响招聘工作行为的。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一五年九月九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河北省 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