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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44号)部署,我市今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就我区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荔湾区户籍或本人在广州工作且人事档案已挂靠荔湾区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外地户籍在广州工作的需提供社保明细)。
二、认定时间
按《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穗教资办〔2015〕6号)》(附件1)通知的要求时间。请申请人注意以下办理时间节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8时至9月30日17时(周末和节假日网络不开放,不能网报)(具体操作参考附件1)
2、报名的现场确认时间:10月12日至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15-5:15。现在确认地点:荔湾区多宝路58号荔湾区教育局七楼
3、体检时间:我区申报人体检日期为9月23日-10月10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时—10: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体检注意事项参考附件2)
三、认定申报操作
1、网上报名的操作请具体参考《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穗教资办〔2015〕6号)》(附件1)
2、申请人流程:
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申报成功2天后)登录广州教育评估网→体检→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所需要的材料请参考《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穗教资办〔2015〕6号)》(附件1)中的相关规定。
荔湾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
附件:
1.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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