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天津医科大学网 阅读:1027 次 日期:2015-09-15 12: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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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健康发展,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同时,也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 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要求

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推荐标准要明确、统一,推荐程序要严谨、规范。推免生选拔要以学生前四(三)年的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为基础,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以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为指导,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推荐思想品德高、专业素质突出、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科研能力的学生。

第二条 推免生申请条件

1.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忠于人民,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四(三)年的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排名不得低于本专业的前35%,必修课、限选课不得出现单科不及格,不得有重修课程;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第三条 报名手续

一、预报名

1.网上报名说明:所有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我校将所有符合要求考生信息发送至各复试点,由复试组根据考生情况结合本专业实际需求进行审核选拔,复试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过平台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复试并按时参加各专业复试。

2.报名网址及流程:登录以下网址后(http://yz.student.tmu.edu.cn:8081/)点击硕士推免报名系统,然后点击推免申请按钮进行注册,请详细阅读推免须知后点击确定按钮,在输入基本信息页面详细填写本人身份证号及密码等信息,填写完毕后使用身份证号及密码登录推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需上传支撑材料(学生证、身份证、年级或班级排名证明材料、六级证书、用于综合测评的成绩单、主要获奖证书等),所有支撑材料扫描后放入一个文件夹下,并对该文件夹进行压缩处理,压缩格式为.zip,上传成功后提交报名信息,等我校研究生院初审通过后可打印报名表。报名表及以上所有支撑材料复印件按照顺序左侧装订邮寄(邮寄方式:邮寄EMS,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研招办,邮编:300070,9月20日之前邮寄出,以邮戳为准)。

报名结束后我校将报名数据发各复试组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后台发送复试通知,请接到复试通知考生按时参加我校各专业复试。

预报名时间为9月17日9:00-9月19日17:00,复试名单确定及复试预计在9月25日之前完成。

3.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复试考生需要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4.我校学术型临床医学各专业及口腔医学(即:专业代码以1002、1003开头的专业)及所有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不接收跨专业报考。

二、正式报名

1.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生(含我校2011级七年制转段学生)须在9月20日以后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填报基本信息,9月28 日开始填写报考信息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查看相关网报说明。

2.本次考生报名应与预报名专业及方向一致,否则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拟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费按照网报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并在网上支付。

4.我校各专业在报名时均不区分院系所(院系所代码为“000”),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分为理学、工学、医学三个门类招生,理学门类的院系所代码为“001”,工学门类的院系所代码为“002”,医学门类的代码为“003”;不区分研究方向的学科专业,其研究方向代码为“00”。

5. 9月28-30日我校将通过国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根据学生预报名复试情况,对拟录取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均需本人当天网上确认)。

6.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

7.参加我校2016年暑期夏令并取得优秀学员证书的营员,如报考与夏令营申请相同专业、学位类型及导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请及时联系研招办办理登记手续)。

8.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请参照《天津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津医大研教〔2014〕28号)文件要求。

第四条 奖励政策

为鼓励我校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留校继续深造,吸引国内“985工程”院校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优化生源质量,改善学缘结构,我校特制定推荐免试研究生优质生源奖励政策。

1.符合我校推免生申请条件,且本专业排名前5%的学生,如选报留校,并选报所报专业博士生导师,经复试组复试,导师确认,获得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可获得奖金人民币1万元,入学后第一学期一次性发放。二年级优先参加硕博连读选拔。在学期间仍享受每月生活津贴。

2.“985工程”院校重点专业的学生,获得母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申请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并选报博士生导师,经复试组复试,导师确认,并被录取,可获得奖金人民币1万元,入学后第一学期一次性发放。二年级优先参加硕博连读选拔。在学期间仍享受每月生活津贴。

第五条 其它

1.拟录取结果将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推免生本科在学期间须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3.有关事宜请与报考院(系)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4.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由我校安排参加体检。

5.录取通知书将于2016年6月底或7月初发放。

6. 其它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7.纪检监督电话:022-83336880。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研招办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邮政编码:300070

咨询电话:(022)83336930 传 真:022-83336930

网 址: http://www.tmu.edu.cn

电子邮件:yzb@tmu.edu.cn

附件: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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