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接收2016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
来源:吉林大学网 阅读:1246 次 日期:2015-09-16 1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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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热情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成为一名吉林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我校接收免试推荐生的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推荐免试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考查。

二、接收免试生的条件: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凡申请来吉林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免试推荐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申请条件,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学院、所)可以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

2.原则上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试生资格的国家“985工程”建设大学、国家“211工程”建设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它学校推荐生的报名资格需要学校审核;

3.大学本科学习期间学业表现优秀,专业能力突出,成绩排名一般在本专业的前1/4;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或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

5.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6.申请人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三、接收免试生的工作程序

(一)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吉林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有关要求的学生,请填写和打印申请材料,并于2015年9月25日之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至报考学院(所)研究生办公室。

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吉林大学接收2016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 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2)本科期间三个学年的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3)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申请专利或其他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和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申请者参加复试

1.复试工作由学校的招生学院(所)组织。复试既要考察学生历年的学习情况,又要注重对其综合素质、创新能力、业务水平以及其它特长的考核。

2. 具体复试办法(包括复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信息,请考生在吉林大学的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学院、所)网站或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查询,申请者通过网站或电话咨询了解复试相关信息。

3.复试日程安排: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一般在9月20日至10月10日之间。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所)自定,并要及时通知申请人。

4.复试时,申请人须向招生学院(所)出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参加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以及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其他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

(三)关于录取

2015年9月28日起,我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各招生学院(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予确认信息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有权按照复试排名替补录取。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跨学科推免的考生只能选报 《吉林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中所规定的专业。

(二)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在任何阶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来我校免试读研资格,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三)获得接收资格的申请人在本科毕业前须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未有考试作弊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要达到良好及以上成绩,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如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

我校各招生学院(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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