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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公安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巡防辅警。为切实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闻革,副组长:欧彦杰,成员:韩辉、孙文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闻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公安局巡防辅警30名,其中男性28名,女性2名。
(二)应聘条件:
1、公道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遵守法律,无违法记录,本人未参加过反动团体。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4、青县户籍,18-30周岁(1985年至1997年之间出生,包括1985年和1997年),男性要求复员退伍军人或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女性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五官端正,无残疾和传染病,无纹身,无口吃,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含1.75米),女性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左右眼裸眼视力均在1.0以上。
(三)聘用待遇
以县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招聘,与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
有限公司一年一签订合同。工资标准为:青县当年最低工资+工龄津贴+工作津贴+警务津贴。(工龄津贴:聘用一年的为20元,每增加一年聘期增加20元;工作津贴:聘期不满10年的每月150元,在此基础上,每满5年增加90元;警务津贴:每月220元)。上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7日至9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青县消防大队北二楼
3、联系电话:13603175738 联系人:孙文军
4、报名办法
(1)男性复员退伍军人报名的须携带本人退伍证、身份证、户口簿,男性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名的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女性报名的需携带本人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蓝底),报名费100元/人。
(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填写《2015年公安局招聘巡防队员报名表》予以报名。
三、考试办法及内容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体能考试、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
(1)男性进行体能考试和面试,体能考试和面试各占50分。体能考试项目为3000米跑、立定跳远,两项考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体能考试成绩=两项考试成绩的和除以4。面试由三名考官组成,每名考官打分范围为0-10分,面试满分30分,面试成绩=面试得分乘以5除以3。总成绩=体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2)女性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50分,笔试满分50分,面试由三名考官组成,每名考官打分范围为0-10分,面试满分30分,面试成绩=面试得分乘以5除以3。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体能考试、笔试结束后公布考生
的成绩。男性按照1:2的比例,即体能考试前56名(包括第56名)进入面试环节。女性也按照1:2的比例,即笔试前4名(包括第4名)进入面试环节。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男性取前28名(包括第28名),女性取前2名(包括第2名)。末位并列考生全部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一并录用,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在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步骤及要求
1、2015年9月10日至9月16日分别在青县电视台和青县人力资源网发布招聘公告和实施方案。
2、2015年9月17日至9月18日在青县消防大队北二楼进行报名。
3、2015年9月21日上午9时,报名合格的考生到青县公安局政治处(局二楼)领取体能考试、笔试及面试准考证。(男性需携带县医院出具的有无心脏病史及能否从事剧烈运动的诊断证明,未提供证明者将不发给准考证)。
4、考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能考试、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9月22日在青县公安局大门前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成绩,9月23日在青县公安局大门前公布考试成绩,公示7天。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地点及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本人档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出具有无犯罪记录和参加反动团体的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及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由计生局出具),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履行聘用手续
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与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每年一签。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2015年9月10日
附件: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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