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以及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区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申请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受理对象
(一)认定范围。户口或岗位工作在广元市昭化区行政辖区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教师法》规定合格学历且热爱教师职业的人员(注:“岗位工作”是指在编在册在岗人员,能提供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
(二)受理对象。昭化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三)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在校学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
(三)基本素质条件。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传染病史,体检合格。
三、网报申请程序
(一)网报时间与地址。申请人可在9月14日—9月25日期间,登录(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入口”注册,按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照片。
(二)体检。申请人于9月25日前在县级及其以上级别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申请人按资格认定权限在9月24日——9月25日到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材料审验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网报成功后使用A3纸自行下载、规范打印,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验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验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请在广元教育网《教师之窗》栏目 “资格认定”菜单内下载);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验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6.本人思想品德鉴定(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广元教育网《教师之窗》栏目“资格认定”菜单内下载);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填写要求:在岗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其他就业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工作单位出具;未就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出具。
7.近期半身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
8.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交验以下材料:
⑴交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毕业成绩单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⑵交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交复印件1份。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还应提交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上交复印件1份。
(四)现场受理审验材料时间。秋季现场审验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齐也不予受理。
四、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
(一)考试对象。凡不能提供或所提供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与申请认定资格种类不一致或不相符的申请人员,都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并按规定到昭化区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相应的资格考试费。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昭化区10月11日考试,考试地点与教师资格能力与素质测试工作将一并另行公告,请网报成功的考生,在材料现场审定通过后随时关注昭化区教育网。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严格“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使用。加强“USBKey”管理,保证“USBKey”和密码安全。
申请人应牢记网报密码,适时查询认定状态,适时浏览广元教育网,查询个人教师资格能力考试成绩和资格证书领取通知。需求帮助咨询电话:0839—5572123。
昭化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14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四川省教师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