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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市级各医疗单位,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15〕99号)和《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重庆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评专业及时间
(一)考评专业及代码(详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2015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考评对象
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其中,报考医师类专业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
注: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12月31日,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
三、报名及资格现场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6日---2015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及提示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5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附件2)。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指定的科室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初审后,在《2015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上加盖卫生计生委公章,并填写《2015年度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
1.确认时间:2015年9月20日—2015年10月9日,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
2.确认地点: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3.报考人员到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注:考生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均须使用A4纸)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5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1份
(3)从事报考专业医用设备使用工作两年以上工作证明(需盖工作单位鲜章,证明模板见附件3)1份
(4)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医师类专业者提供)1份
(三)资格复审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须于2015年10月10日前将初审合格考生材料及《2015年度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4)上报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考试部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
2015年10月28日至11月6日,考生可登录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www.cqwsrc.com)或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查询。考评合格者将获得《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成绩合格证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附1号百业兴大厦22楼2214室;
联系人:唐毓羚、杨波
联系电话:023-63651231,63651136
七、其它事项
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接本通知后,及时明确本区、县(自治县)现场确认时间、科室(地点)、联系人等,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辖区各医疗机构,确保符合条件人员能按时报考。
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2015年9月15日
附件:
2﹒模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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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版下载.doc》来源于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最近更新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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