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开展2015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来源:德格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1250 次 日期:2015-09-17 14: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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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职改办,州级有关部门,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

根据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安排,甘孜州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教育(中小学教师)、农业、畜牧、工程(建筑、交通、林业、水电、广电、农机)、新闻、文化和艺术、自然科学、讲师(含党校教师、州民干校教师、甘孜卫校教师、州职校教师)、翻译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州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各系列《试行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均可进行申报。其中,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57号)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川人办发〔2005〕290号)等文件规定申报。

非公有制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申报评审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27号)的规定,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行业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需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属于评审范围,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业修养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和资历。根据各系列试行条例、专业所要求的学历为规定学历(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是相同或相关、相近专业。任职年限除教育系列按照中小学试行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以外,其余系列总体为: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2年以上;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以上。

(三)职称计算机。按照甘人职〔2000〕7号和甘人社专〔2015〕1号文件要求提供计算机合格证,符合“年龄免试”规定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属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考试合格证书。

(四)论文。任现职以来,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1-2篇。

(五)继续教育。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近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其中公需科目以人社部门要求为准。

(六)考核。以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近4年(2011年至2014年)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其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申报材料

报送以下材料各一式一份: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甘孜州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情况表》;

3.《甘孜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公示情况表》;

4.《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和近四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

6.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7.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论文1-2篇;

8.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以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9.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任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10.个人诚信承诺书、编制部门出具的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论文、获奖情况、继续教育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单位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和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并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任现职时间、培训考试、继续教育学时、任职以来的主要业绩等情况进行公示。对经公示无议异的人员,单位撰写综合推荐材料,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同意推荐”的意见、加盖单位印章。按照管理权限,县级的报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县(市)职改办审查,州级的报所在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三)审查报送。各县(市)职改办和州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试行条例和评审条件,对单位推荐人员申报材料的各项内容是否完整、评审要件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推荐手续是否齐备要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审查合格的,由县(市)职改办或州级主管部门在相应审查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州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材料装订

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甘孜州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送评花名册》不装订外,其余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1册,使用标准的牛皮纸档案袋将申报材料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甘孜州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送评花名册》一并包装入袋。档案袋封面上应粘贴申报材料目录并填写单位、姓名、申报专业和申报技术职称。

六、报送要求

各县、各部门要按照程序逐级送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后,由报送单位、审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县(市)人社职改部门或州级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其中: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任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的、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等需审查原件,并由审查人员在复印件上签字后加盖公章。

所有申报材料经各县(市)人社职改部门、州级各部门审核后,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县(市)人社职改部门或州级各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填写《甘孜州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送评花名册》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指派专人于2015年11月5日前统一报送州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凡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或申报材料不全、材料装订不符合规定要求、有关材料复印件未加盖审查单位鲜章以及个人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任职年限是指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而不是取得职称或任职资格的年限。任职时间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以前。

(二)参加工作以后,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人员评审职称按照川职改〔1991〕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所提供的论文、科研成果或业绩等,必须是在现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重新获得的,否则不能作为申报晋升条件。申报的获奖证书和相关材料,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或材料不能作为晋升本专业职称的依据。

(四)行业有新规定条件的,按照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五)评审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265号)和省职改办《关于执行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办〔2000〕8号)文件精神,评审费按每人200元收取。

(六)申报评审材料有关表格和文件可登陆甘孜州人事考试网(www.gzrsks.gov.cn)自行下载。

八、工作纪律

1.各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州职改办《关于转发<省职改办关于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做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职改办〔2013〕1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社会监督,严把资格审查关口,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级职称申报工作规范有序。

2.各县、各部门要加强对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诚信教育,提高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必须签定诚信承诺书,保证填写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甘孜州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情况表》各项信息真实准确,若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成果,伪造学历、资历,篡改聘任时间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评审资格,通知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将审查结果记录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要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分。

3.审查人和审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加大对申报材料审查力度,切实维护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业绩材料审查不严,把关不到位或为申报人员伪造档案材料、出具假证明的,将严格追究审查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分别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4.严格公示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要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各审查单位要将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相关业绩贡献情况面向单位和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才能上报,确保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公开、透明。

相关下载请到http://www.dege.gov.cn/11630/11633/11658/12338/2015/09/15/10498522.shtml下载

甘孜州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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