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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范围
凡在我市从事新闻专业和社科研究并符合评审条件的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①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人员);②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截止当年12月31日已满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③非公组织中未与所在单位签订正式有效的聘用合同的人员;④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的非正式在编(岗)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专业技术骨干,并在本单位或本岗位作出了贡献的人员。
(二)学术水平与技术业务能力要求
1、记者、编辑:①具有较系统的新闻理论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熟悉自己从事的报道领域的基本情况。②熟练地掌握采访、采录、编辑、编导、制作业务和本职工作专业技能,能较好地处理和采编各种新闻体裁和稿件或节目,有较高的写作水平。③基本掌握一门外语。
2、助理记者、助理编辑:①系统学习过新闻基础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②基本掌握采访、编辑业务和本职工作专业技能,有一定的写作水平。
3、研究实习员:①基本掌握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②初步掌握必要的专业资料和进行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法。
(三)学历要求
申报新闻和社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须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关于学历的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并经本单位人事部门经过学历认证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若为相近专业,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若专业不相近,不能作为参评相应任职资格的有效学历。
提供学历证书要附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单位人事干部部门的学历清查证明。
专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作为申报职称的有效学历
(四)任现职年限
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占用本单位空缺岗位职数聘任相应职务之时算起,实算至当年年底。
1、申报新闻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任现职前具备大学本科毕业,聘任助理职务满四年(2011年底前聘任),大学专科毕业,聘任助理职务满五年(2010年底前聘任);任现职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至今不满四年,要求任现职满六年(2009年底前聘任),取得专科学历至今不满五年,要求任现职满七年(2008年底前聘任)。
2、申报新闻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要求取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新闻工作满一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新闻工作满三年。
3、申报社科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要求取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社科工作满一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社科工作满四年。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搞破格评审。
(五)外语要求。
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具有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考或省级补考(有效期2年)取得的相应合格证书,市属单位为B级,县属单位为C级。
县属单位人员参加C级职称外语全国统考成绩在50分以上(含50分)60分以下的,凭晋城市人事考试中心出具的成绩单可在考试当年或者次年申报中级职称时使用。
以下情况,可以免考:
①年龄在50岁以上的;
②全日制大学期间参加国家六级外语水平考试合格的;
③乡镇所属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④申报初级职务资格的。
合格证书须是山西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签发的人社部统一证书,考试合格未领到合格证者,可凭晋城市人事考试中心出具的合格成绩名单申报(签名、盖章)。
(六)计算机能力要求
申报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根据晋人职字〔2005〕118号文件规定,除50岁以上人员外,都要提供相应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三个模快)合格证书。
合格证书须是山西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签发的人社部统一证书,考试合格未领到合格证者,可凭晋城市人事考试中心出具的合格成绩名单申报(签名、盖章)。
(七)论文及业绩成果要求。
1、论文方面:申报新闻系列中级职务,要求撰写与本专业有关论文一篇,发表在地市级以上报纸、专业刊物,字数不少于2000字。
所提交的论文均需同时提供互联网网站下载的验证检索网页及电子版。未附验证检索网页的论文,只可作为参考条件。
2、业绩成果方面:申报新闻系列中级职务,要有在担任新闻系列初级职务期间已发表的新闻类作品5篇;申报新闻系列初级职务,要有已发表的新闻类作品3篇。
对于在上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未予参评或参评未通过者,下年度若仍无较为突出、明显的专业工作业绩和成果,一般不予再次申报。
(八)考核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山西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晋人职通字〔1999〕57号)和《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晋人职通字〔1999〕58号)要求,切实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建立和完善聘任、考核制度。申报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都要在称职以上。对没有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单位或未参加考核的人员,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九)继续教育要求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并完成市县人社局组织的公共科目培训和本行业组织的专业科目培训,对未按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单位或未接受继续教育的人员,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三、申报推荐程序
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程序如下:由所在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空缺限额内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评人选,按照相关规定逐级上报。高级资格的申报,按当年度评审意见规定,经主管部门和县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向省相应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推荐。中、初级资格的申报,经主管部门和县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向本市、县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推荐。
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程序如下:本人如实填写《任职资格评审表》、整理有关材料,经工作(聘用)单位审查并在评审表“工作(聘用)单位意见”栏内填注意见并加盖公章,之后连同正式有效的聘用合同一起,送本人人事档案存放管理单位审核。档案存放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评审表的“工作(聘用)单位意见”栏内填注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县、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同意,并在评审表的“推荐部门意见”栏内填注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相应职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具体程序是:
1.个人申请填表;
2.单位审查、公示、签名、盖章;
3.主管部门审核、签名、盖章;
4.县人社部门或市主管部门审核出具推荐函(初审);
5.评委会承办部门复核汇总(复审);
6.评委会组织全面审核、答辩、评审(终审)。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要充分准备、规范填写评审材料,如实提供学历、工作经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学术技术论文、工作业绩成果、奖励和处分等详细情况,保证材料真实可靠,杜绝虚假现象。
(二)工作(聘用)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面向单位职工做到三公示:
1.公示个人申请、单位考评、推荐等各项工作程序,申报评审的具体条件,单位各系列、各专业的设岗及岗位空缺情况、单位量化评议的办法及当年的评审推荐数等,公示3天以上;
2.公示拟晋升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计划生育情况、任现职期间的历年年度考核结果、任职期满考核情况、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考试情况、任现职期内完成的项目、获得的成果、发表的论文、奖励和处分等有关情况,公示3天以上;
3.公示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单位评议组(同行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对拟晋升人员量化考核评议结果和排名情况,公示3天以上。
对三次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根据排定的名次择优确定单位推荐人选。
(三)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单位是否属职称评审范围、推荐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是否做到三公示、本人是否岗职相符、是否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中各种表格填写是否齐全规范,表格所填内容是否真实可靠,与必须报附的单位材料是否一致等。
对不符合推荐程序和公开程度不够、申报条件不实不足的单位和个人的材料,主管部门不得予以推荐。
(四)评委会办事机构要在规定申报时限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程序、材料不齐全或不完全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有反应或有作弊嫌疑未经查清者一律拒绝受理。
(五)职称管理部门对评委会办事机构整理、汇总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核后,报上级职称管理部门复核备案,确定拟参加评审人数和人员名单。
(六)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继续实行答辩成绩与业绩考核淘汰制。
(七)市中评委办事机构须推广使用《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信息管理系统》。评审前上报《山西省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评审后上报《任职资格备案表》和《资格名单》,连同导出数据电子信息一并报省、市、县职称管理部门备案审批,收到邮件后一周内予以答复,在得到同意答复后方可正式下达任职资格批准文件。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箱:jcsrsj@aliyun.com
(八)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取消其评审资格,通报批评,推迟三年申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申报时限截止2015年12月底,报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市委办公大楼518房),联系电话: 219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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