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
来源: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 阅读:747 次 日期:2015-09-22 08: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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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工作要求,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主要环节安排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主要环节的时间安排

1、9月23日—9月24日,申报本年度职称人员到人事处报名(图书馆9楼西北部)。(注: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申报本年度职称,自行与新乡市人社局职称科联系相关申报事宜,同时须到校人事处进行备案。)

2、9月25日—9月30日,申报个人填写《评审表》、《评审简表》,并整理论文、著作、项目等佐证材料。

3、9月30日前,各相关系部完成部门评议及公示。

4、10月8日—10月10日,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相关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具体如下:

(1)教务处对申报人教学工作量、教育与教学技能竞赛、专业建设、教学质量工程、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

(2)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对申报人的教学效果(教学质量考评结果)、教学教改成果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在《评审简表》的“教学效果评估情况”一栏盖章)。

(3)科研外事处对申报人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没有检索页的论文和著作须在评审简表中的论文、著作名称处标注“未检索”字样,会议论文也须标注“会议”字样。)

(4)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科研外事处在审核鉴定后,分别留存一份申报人的评审简表备查。申报人要根据审核鉴定意见修改自己的《评审表》和《评审简表》。

(5)申报人于10月10日前将全部业绩材料(包含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原件复印件)和加盖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科研外事处公章的《评审表》、《评审简表》以及推荐费用按要求报人事处(图书馆9楼西北部)。

5、10月10日前,各部门(单位)将所属全部参评人员的业绩材料公示与推荐评议的初步结果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人事处。

6、10月17日左右集中展示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

7、10月19日左右召开我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会。

8、10月底至11月初上报申报材料。

二、相关事宜

1、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详见OA系统。

2、省人社厅《关于2015年度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5〕37号)和《关于完善我省高等院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5号)等文件详见河南省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

3、《评审表》、《评审简表》、《材料填写规范》等材料模板及要求见附件。

4、职称申报个人版请到河南省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软件下载”栏目下载 “个人版2010.11.10 ”、 “个人版升级程序7(2014年10月7日) ”和“数据字典更新代码15(2015年8月31日) ”。

请各部门通知所属教师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做好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2015年职称评审相关材料

人事处

2015年9月2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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