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海东市招聘岗位考生政审考察通知
来源:青海省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887 次 日期:2015-09-23 1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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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5年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海东市招聘岗位考生体检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体检合格考生进行政审考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政审考察人员范围:政审考察人员为附表“备注”栏中标示为“体检合格进入政审考察”的人员。

二、政审考察的有关要求:

(一)进入政审考察的考生需填报《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和《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在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表格下载”专栏中自行下载,并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15年9月30日前,连同本人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一并送至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13室。同时,还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和《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填表要求如下:

1、《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1)“照片”一栏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

(2)“学习工作简历”一栏,从考生上高中时开始填写。

(3)请考生根据本人实际填写“应届毕业生填写栏”、“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填写栏”和“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填写栏”,并由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选填其中一项即可)。

(4)“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一栏,由考生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所有考生必填)。

(5)“政审部门意见”一栏由负责考生政审的人员负责填写,考生不用填写。

2、《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

(1)“照片”一栏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

(2)“个人简历”一栏,从考生上高中时开始填写。

(3)“聘用单位意见”、“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意见”和“市级政府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意见”考生不用填写。

三、请复检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备注”栏中标示为“复检”的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将随时与考生联系安排复检事宜。

四、凡复检和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或考生自己放弃岗位的,均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生政审考察结果及聘用安排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联系电话:0972-8612947

工作人员海东市招聘岗位考生体检结果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22日

附件:2015年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海东市招聘岗位考生体检结果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hdrs.gov.cn/html/2901/186272.html

更多信息请查看青海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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