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一、凡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本人于9月30日前到保卫处(校园110办公室)领取《集体户口登记表》,按规定要求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清楚、端正,并认真校对后,于10月15日前统一交到保卫处(校园110办公室)。
二、本人必须在所持的《户口迁移证》左上角,用黑色水笔注明父母亲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本人身高。填写时字迹清楚、端正,并认真校对身份证号码。
三、根据龙桥派出所通知要求:户口有迁入学校的新生必须更换身份证,需本人到龙桥所户籍室办理身份证照像事宜。(具体时另行通知)
莆田学院保卫处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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