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生招生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工作的通知》(市研招办〔2015〕8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预报名具体时间安排:
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考生按有关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考信息。
2、在预报名中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牢记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和设置的“密码”,以及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
3、预报名期间,同时开通“网上支付”(网上交费)功能,考生可以网上支付报考费。预报名期间已支付报考费的考生,应于2015年11月10日至12日到考生按有关公告要求选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报考信息和拍摄电子照片。预报名期间未支付报考费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后,再进行网上支付。
5、预报名成功后,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有效,且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时段(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内,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不可再进行更改。
6、预报名结束后,如考生发现错选了“报考单位”、“报考点”、或“考试方式”,在网上报名正式开始后,需注册新用户,重新进行网上报名,提交信息,获取新的报名号,并进行网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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