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继续实行“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培养计划通知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 阅读:968 次 日期:2015-09-24 09:27:15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继续实行“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培养计划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为了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提高博士研究生的选拔与培养质量,会计学院作为我校财经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本年度会计学专业继续实行“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培养计划,现通知如下:

一、会计学专业按《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培养计划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进行招生,即仅招收本科推免—硕博连读生,所有录取的“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学生均实行硕博连读的培养方式,基本修业年限5年,最长修业年限7年。中途退出者不授予硕士学位。

二、会计学专业仅通过接收本校和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方式招生,不再招收全国统考考生。

三、根据本年度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政策,不论是获得本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包括获得本院推荐资格、获得本校科研专项推荐资格、获得本校母语非汉语专项推荐资格、获得本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推荐资格、获得本校优干保研专项推荐资格、获得本校支教保研专项推荐资格、获得本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还是获得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只要申报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均必须参加会计学院组织的复试(笔试);笔试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复试(面试),学院择优录取。

四、会计学专业计划招生人数10名;根据实际申报和考核情况,最终录取人数可以少于10名,宁缺毋滥。

具体情况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15年中央财经大学招生专业目录和本计划具体实施细则相关通知。

特此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会计学院

2015年9月21日

附件:1.2016年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本科推免-硕博连读申请表(复试面试环节提交)

温馨提示:

《本科推免-硕博连读申请表(复试面试环节提交)》来源于中央财经大学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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